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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以科学精准绩效考核推动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9-01 来源: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佛山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合理划分考核对象、规范开展考评赋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力保障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以科学精准的绩效考核推动本地高质量发展。

  坚持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等任务,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设置“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同时增加经济类指标权重。突出为基层减负。设置“为基层减负落实情况”作为常设指标,以此推动各部门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持续精简合并考核指标,避免设置重复性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数量逐年下降。

  结合被考核单位工作职能,划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五区”类、市直机关单位类、中央和省驻禅单位类,并将市直机关单位类进一步划分为党群类、综合类、经济类。让同一类别的单位在同一赛道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针对不同类别的考核对象,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因类施考、各有侧重,进一步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如城市管理类、民生类指标主要考核“五区”,经济类指标主要考核经济类单位。

  建立全市绩效管理系统,实现绩效考核全流程在线上完成,包括线上指标考评、公示申诉、汇总得分等,提高绩效考核工作效率。市绩效办组织数源单位根据被考核单位平时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开展考评赋分。数源单位在绩效管理系统上公示被考核单位的指标考评得分,被考核单位对得分有异议的,可提交申诉申请。市绩效办和数源单位对申诉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最终的指标考评得分。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坚持绩效考核与激励相结合。对绩效考核获奖单位和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做到既表扬“综合优秀”,也表扬“单项优秀”。绩效考核结果与各区、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等的区和市直单位,其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并适当提高该区和该单位市管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原文链接:https://www.gdzz.gov.cn/gbgz/gbgljd/content/post_2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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