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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愿以萤火微光,共筑璀璨星河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2019年,已在基层工作6年多的张娜考入徐州市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助理。从检五年,她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在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中、一份份文书的制作中、一件件材料的撰写中汲取力量、不断成长,努力践行着以履职尽责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使命。三次获评市检察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获国家版权局打击重大侵权盗版重大案件有功个人等荣誉称号。

  久久为功,于磨砺中见成长

  工作以来,张娜先后协办一审、二审、抗诉等实体案件90余件,协办指管、批延等程序性案件70余件。她协办的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系新型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该案技术特征明显、犯罪手段复杂、上诉人辩解真假难辨,且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张娜努力钻研相关专业知识,查阅指导性案例和论文著书,对定性争议问题进行详细论证说理,终破除虚假辩解、厘清法律适用路径,全部意见获法院采纳,据此撰写的审查意见书已被推选至省检察院参加优秀审查报告评选;协办的一起侵犯某知名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调取银行流水、完善鉴定意见,将犯罪金额追加认定为170余万元,有效精准指控犯罪,有力挽回了被害公司的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善作善成,于细微处现真章

  身处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张娜渐渐发现经济犯罪案件往往与民事侵权、经济纠纷、甚至行政违法相互交叉,需要通过细致梳理、仔细甄别、准确把握,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行政违法区别开来。张娜协助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尽管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但其无意中提到的“商标权利人正在打官司”引起了张娜的注意。通过检索涉案商标相关行政、民事判决,并多次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函询商标注册申请及公告情况,发现部分商标在犯罪嫌疑人销售产品期间因商标权争议已被宣告无效。为进一步查清合法有效注册商标被侵权的具体金额,张娜将公安机关扣押的涉案衣服上的印花图案、吊牌、领标、水洗标逐一对比,并结合书证、电子数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发现案件不符合起诉标准,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这次经历让张娜领悟到,敏锐性与洞察力、行动力与责任心,皆是高质效办理案件的要领与真谛,把握毫厘,方能决胜千里。

  唯实惟先,于尽责中显担当

  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处于服务经济发展的第一线,承担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大责任。张娜主动融入中心大局,起草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等规范性文件。参与筹备“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参与拍摄的《安商有法 惠企为民》专题片,引发与会代表高度赞扬和热烈讨论;她全程参与报送的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项目荣获全市政法领域改革创新项目一等奖。此外,张娜作为护企联络员还承担着协助统筹推进全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47项工作举措。专项行动以来,报送信息被最高检、省院采用6次。

  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中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这句话就是张娜从检5年来的写照,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只有平凡琐碎的坚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她会不忘初心,沉潜做事,在徐州检察大集体中继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yaowen/202408/t20240827_16546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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