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运用检察建议同频守护生态与民生
从“一案之问”到“一方之治”
福建安溪检察运用检察建议同频守护生态与民生
今年7月,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狩猎案时,发现被侵害的野生动物竟高达300余只,数量同比去年有大幅度增长。为探寻野生动物资源频繁遭受严重破坏的原因,办案检察官走进田间地头进行实地调查。
“眼看着庄稼被糟蹋,打也不敢打,防也防不住。我们一年辛苦,野猪一夜毁完!”“庄稼被野猪拱了,家禽被蟒蛇吃了,却得不到任何补偿,希望检察官能帮帮我们。”……没想到,看到来访的检察官,村民们叫苦不迭。
如何健全野生动物保护机制,最大限度缓解人兽冲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面对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之间的冲突,安溪县检察院认识到“坚持生态与民生共振”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为此,承办检察官在实地探访后,又马不停蹄前往乡镇政府及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探讨同频守护生态与民生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针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目前还存在种群调控不够深入、源头巡护不够到位、巡护报告责任制不够健全、监管协作不够深入等问题,同时也缺少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安溪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表示。
随后,安溪县检察院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落实“突破致害瓶颈、努力守护民生,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氛围,强化源头保护、夯实保护根基,注重预防排查、打击非法宠养,加强监管协作、取缔违猎市场”等治理举措。
收到该检察建议后,林业主管部门全面接受建议内容,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到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有力保护农民人身财产安全。
近日,安溪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组织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发现人兽冲突这一治理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全县正逐步朝着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的方向高速发展。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我们在检察办案中灵活运用这一非诉讼监督方式,充分释放生态守护与检护民生双重效能,让‘一案之问’成为‘一方之治’。”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王莹 通讯员王志深)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26_664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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