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天柱县:“三向发力”深化“头雁”队伍建设
天柱县聚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党建工作的“领头雁”工程,通过健全选拔机制、强化跟踪培育、注重激励保障等方式,不断建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促进“头雁”作用发挥。
健全选拔机制,提升队伍质量。按照“双好双强”标准,重点从农村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优秀青年党员中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开展任前资格联审,重点审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信访线索、信用记录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把好选拔任用“源头关”。目前,全县13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均实现“一肩挑”,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89人,占比66.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质量不断提升。
强化跟踪培育,发挥带头作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基层党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荐调训、集中办班等方式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培训。今年以来,已推荐10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州农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培训班,举办全县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农村领军人才培育孵化研讨班,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组织17个乡镇(街道)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通过实地看、现场讲、互相比,晒成绩、话思路、比干劲,树立凭实绩论英雄、以实干促振兴的鲜明导向。
注重激励保障,激发干事激情。持续推行《天柱县村级干部职级晋升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村干部待遇保障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提高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干部薪酬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人员基酬在原有基础上每月增加407元,最高达到4874元/月。及时兑现9名村党组织书记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险”四项保障,着力解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不高、人难留的问题。
信息来源:黔东南州委组织部
一审(撰稿人):赵丽云
二审:龙昌明
三审:王琼
编辑:彭珺瑞
原文链接:https://www.gzzzb.gov.cn/zzjs/jcdj/20240826/20240826_625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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