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扛牢主体责任 深化政治监督 扎实推动公安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起步于2020年,2020年设置了巡察工作办公室,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担任巡察办主任,现有兼职巡察干部4人,巡察监督对象10家。近年来厅党委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突出“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稳步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对4家厅直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01个,发现问题线索29件,处理违纪人员2人(第二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正在办理中),开展专项治理20余个,健全完善制度30余项,推动解决了一批公安机关长期存在的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初步显现,厅党委巡察工作得到了公安部巡视办的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被转发或在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一、聚焦主体责任,坚持思想与行动相统一,不断深化政治监督。省公安厅党委坚持把政治巡察作为强化公安机关党内监督、加强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督重点,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政治担当。将巡察工作放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中谋划布局,专题学习《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等重要制度文件,研究制定巡察工作5年规划,专门列入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目标及任务分工,并在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安排部署。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海洋2023年1月到任以来,5次就巡察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亲自审定巡察制度文件、年度巡察工作方案,结合厅党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商情况,确定近年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问题较多的厅直属单位为巡察对象;亲自修改完善巡察报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点人点事态度鲜明,提出的整改要求具体明确。二是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监督。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时刻牢记“公安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工作方案体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注重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巡视、公安部政治督察整改等工作深度融合,将“四个聚焦”的监督重点细化为20个方面108项具体内容,体现了政治巡察定位。查找问题对标“两个维护”。巡察组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和重要指示批示查找偏差,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查找不足,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查找问题,落实了政治巡察要求。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制度机制。出台了《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建立了“巡察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工作推进制度、与相关部门协调协作制度、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等工作制度,将工作指导、实务操作、自身建设三方面40类文件汇编成册,初步实现了巡察任务清单化、指引手册化、文本模板化、工作专班机制化。
二、聚焦职责使命,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持续提升巡察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工作与公安工作、管党治警重要部署深度融合,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巡察工作更加精准科学、有力有效。一是突出协作配合,“全方位”把脉会诊。充分发挥省厅监督资源丰富的优势,把巡察监督嵌入新时代河南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有力促进各监督力量深度参与、各尽其责。巡前“互通有无”。函请厅直相关单位通报被巡察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涉警负面舆情、信访举报及办理、12389举报投诉平台受理等50类相关情况,帮助巡察组全方位了解情况。巡中“协同作战”。同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厅人事处、出入境管理局协作,发现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与厅新闻宣传处、网安总队协作,发现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巡后“同卷共答”。巡察办与巡察组、厅直相关单位围绕巡察报告进行专题会商,形成意见建议30余条,确保报告问题事实清楚、定性依据充分、意见建议精准。二是突出调查研究,“深层次”查摆剖析。面对部分被巡察单位驻地不在郑州、内设部门远离机关、人员分散的工作实际,巡察组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查找突出问题的重要方式,共召开座谈会12次,实地走访调研60次,组织个别谈话220人次,组织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301人次,发现了个别班子成员存在官僚主义、不能经常深入基层一线;个别交警违规套牌、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部分民警就餐、休息等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等突出问题。三是突出探索创新,“多维度”检视扫描。鼓励巡察组在依规依纪依法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如,将案件智能评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抽查被巡察单位案件500余起,发现选择性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执法监督缺位等30余个执法领域顽瘴痼疾;第二轮巡察期间,巡察组突击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执行公安部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情况,推动被巡察单位对紧急集合指令执行不力的1名同志调整岗位、诫勉谈话。四是突出立行立改,“短平快”解决问题。两轮巡察共下发立行立改通知28期,推动解决拖欠群众供货款、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民警作风懒散、警容风纪不整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25个,责令作出检查1人,广大群众和党员民警从中看到了巡察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反映问题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五是突出担当作为,“全身心”投入工作。弘扬公安纪律部队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优良传统,巡察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要求被巡察单位做到的巡察干部首先做到;巡察干部持续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每天工作到凌晨一两点是家常便饭;牢固树立“两职”观念,勇于担当负责,敢于刀刃向内,每轮巡察抽调省辖市公安机关民警开展工作,破除“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抽调具有执法办案经验的公安民警参与巡察,以执法办案思维提升发现问题水平。
三、聚焦巡察整改,坚持过程与效果相统一,切实推动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积极探索成果运用实践路径,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在压实整改责任上下功夫。以强化反馈压实责任,“一把手”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直接指出,被巡察单位分管厅领导要带队参加巡察反馈会议,现场传导整改压力;以多头通报压实责任,向被巡察单位分管厅领导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分管厅领导就重点问题约谈相关负责人,推动问题解决;以联审评估压实责任,巡察办牵头组织厅直相关单位,围绕巡察整改责任、任务、措施和成效,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进行审核评估,及时查纠一家被巡察单位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不实问题,在向被巡察的单位反馈的同时向其分管厅领导反馈,强化整改责任压力。二是在强化督促检查上动真格。厅人事处、党风政风监督室、机关纪委从反馈之日起启动整改日常监督,相关负责人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整改阶段,巡察办负责人带队现场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通过发送工作提示、现场调研和审核续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被巡察单位以政治巡察为契机,解决了以往长期单凭本单位努力未能解决的突出问题,将巡察整改与公安中心工作深度结合,共完善执法办案、党委议事规则、采购管理等制度机制51个,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督察、“四风”问题等专项治理35个。三是在深化成果运用上见行动。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领域性问题,向厅党委和厅直相关单位提出25条意见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如,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有短板的问题,制定《河南省公安厅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试行)》,开展厅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摸底调研;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河南省公安厅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针对执法领域存在顽瘴痼疾的问题,省公安厅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地抽查4192起警情、7801起案件,发现5725个执法问题;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将厅直属单位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检查督导,对违规吃喝、接受宴请、收送礼品礼金、使用公车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10余次。政治巡察改变了过去厅直属单位长期处于执法检查、纪检监督“盲区”的境况,成为加强厅直属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
四、聚焦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统一,着力锻造巡察铁军。坚持专兼结合,努力在强政治、抓队伍、严作风上下功夫,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铁军。一是强化政治保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选派表现优秀的5名巡察干部参加全省巡察骨干培训班和全国公安机关巡视巡察干部培训班,将巡视巡察业务知识作为厅机关政治轮训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参训学员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建立巡察干部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坚持把支部建在巡察组上,第二轮巡察期间,两个巡察组通过开展“今天我来当高速交警”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学习中铁装备盾构总装车间,带领全组成员深入学思践悟,忠诚履职尽责。二是强化人才保障,提高精准发现问题本领。选派具有省辖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工作经历的厅二级警务专员担任巡察组长,全程参与、统筹节奏,发挥多年担任公安领导干部工作经验优势,指导巡察组成员深入发现问题、查找政治责任,严格把关现场巡察质效。从政工人事、纪检监督、机关党建、督察、审计、信访、法制等系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巡察组,将具有巡视巡察工作经历的公安民警纳入巡察人才库。强化“以干代训”,抽调全省公安机关50余名民警参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视,锤炼巡察实战本领。扎实开展巡前培训,邀请省委巡视办和厅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过省委巡视的同志作专题辅导和经验交流,帮助巡察组吃透政策、把准规范、掌握要领。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复盘本轮巡察工作,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欠缺不足、分享心得体会。三是强化纪律保障,打造过硬巡察铁军。制定巡察工作纪律规定,围绕10个方面评估内容,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6种方式对巡察组纪律作风进行考核评估,推动公安巡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带头树好形象。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zxc/article57a1f5455c4c4bdb9454f6463b6a4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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