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守心 为你而来 之《九部的检察官》
有这样一群检察官,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他们嫉恶如仇;面对涉罪未成年人,他们又柔情似水。他们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更关注案件背后的孩子,无数次协调、问询与思索,只为引导那些误入迷途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未检人,就像一束“微光”,带着坚定的信念,穿越时空阻挡,心向繁星,砥砺前行,把法治之光播撒在未成年人的心田,于细微处彰显检察温度。
王菊花,女,现任乐都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荣获“2016—2020年度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和青海省检察机关第一届“办案能手”提名奖。
该同志从检19年,她用爱雕刻未检时光,三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余件。连续3年指导乐都区代表队参加全市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在她耐心下,乐都区代表队在全市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中连续三年蝉联市级二等奖荣誉。办理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小黄车”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及时被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纳,并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完善骑行用户“实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认证系统,从源头上杜绝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小黄车”现象。该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青海日报》及法治网、正义网等十几家报刊媒体刊登。
韩晔,女,现任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先后荣获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海东市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优秀法治辅导员”等荣誉。
从检近10年,2019年走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奋斗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道路上。勤问、勤查、勤思,对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审查报告,对形成的法律文书反复校对,九年来,共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她承办的案件告诉她,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为了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高父母教育能力,她多次邀请心理咨询师,组建专业工作团队,为全县11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帮教及家庭教育指导。举办校园模拟法庭巡演10次,开学季在乡村学校、偏远学校开展“女童、女生专场”40期,被共青团海东市委聘请为“海东新时代青年讲师团”讲师,深受广大未成年人喜爱。探索建立“北极星”未检工作室,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工作重心,持续推动本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马静,女,现任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连续三年获得格尔木市“优秀公务员”,荣记“个人三等功”,被省检察院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二等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办案能手”、海西州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格尔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秉持公平,守护正义,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融合党建元素创建“四叶草”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高质效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0余件,最大限度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通过多元帮教措施,引导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改编拍摄微电影《马赛克》,该影片在社交媒体播放获得300万次的播放量,取得良好的预防犯罪效果。同时,影片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网络作品三等奖、“平安青海建设”优秀作品二等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办案团队”“海西州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娜娜,女,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政法干警”“宣传思想文化先进个人”“优秀政协委员”“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该同志从事未检工作以来,积极落实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帮教预防等工作。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她是嫉恶如仇、铁面无私的,但面对迷途失足的未成年人,她又展现出法网柔情的一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利用自己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知识,运用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和疏导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一对一”心理疏导,让心智未完善的未成年人重新走向社会。在第一届青海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汇报的“教职工入职查询数据监督模型”荣获优秀奖。撰写的《关于德令哈地区强制报告制度的调研》调研报告荣获全省政法调研成果优秀奖。
王蓉,女,现任海北州海晏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检察官。先后荣获海北州“最佳辩手”、青海省优秀“法治辅导员”、海北州“优秀公诉人”、青海省“优秀公诉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该同志所负责的未检工作始终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努力夯实未检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式,充分的履行了未检职能。了解到一名儿童因千伏高压电变电箱保护措施不完善而遭受电击致肢体一级伤残,多次对其进行慰问、了解情况,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乡政府承诺为该名儿童提供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同时,联合本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向海晏县电力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电力局采纳并拨款360余万元对辖内所有变电箱设置保护措施,杜绝此类惨案的再次发生。2023年该案件被省检察院以题目为“吃人的怪物”拍摄成微电影,并在“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动漫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中获得“十佳作品奖”。
杨措吉,女,现任共和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个人二等功”、全州“维护未成年人先进个人”、全省未检竞赛“业务能手”。
从检13年,她始终带着“对公平正义的崇尚,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之情,踔厉奋发,致知力行,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高原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担当。2022年以来,她承办了共和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特别是对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实现快捕快速,并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共办理涉未案件50余起,依法对1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56次。2023年,组织协调成立海南州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实现了司法专业化与帮教社会化的有效衔接,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感恩社会搭建了重要平台,通过“观护帮教基地”精准帮教3名涉罪未成年人,其中1人通过努力考上大学继续深造,2人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完善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对6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工作,司法救助未成年人7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7.2万元。
马国东,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青海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检察日报》第七届全国百名优秀通讯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该同志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忠实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责,认真钻研业务,严格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多起侵害未成年人重大刑事案件,并通过案件评查、业务指导等方式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综合履职。协助部门落实省委重要改革任务,起草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青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为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机制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起草完成《青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2023)》《青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凝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力量。深化法治宣传,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助部门开展并积极参与全省“未爱守心携长风与你同行”百场法治进校园宣传月活动、“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青海省“未爱守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等工作,深入果洛州久治县为偏远地区寄宿制学生开展法治宣讲,维护牧区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注重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及时全面地总结、反映未检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讲好未成年人保护检察故事,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22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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