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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潘非琼同志一生坚守在司法前沿,用生命诠释检察精神,以毕生精力谱写法治信仰。他的故事,虽没有华章丽句,却字字铿锵,激励着每一位政法工作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8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体会交流活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鑫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和青年干警代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心得体会。“每次学习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他的话语如洪钟大吕回响在我的耳旁,震撼着我、激励着我、鼓舞着我。”“成为一名党员并不代表天然的拥有党性,党性是需要通过历练不断擦亮的。英模也是普通人,只是他们把人民的利益高高举过了头顶。所有敢当敢为的背后都有真本事,所有金刚钻的磨砺都有苦中苦。”大家的发言发自内心,出于真情,有思想、有认识,有思考、有感悟,表达了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做潘非琼式的检察人的决心信心。“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潘非琼’式的平凡英雄在我们身边涌现,接续奋斗,勇往直前,汇聚成新时代辽宁检察事业昂扬奋进的滚滚洪流。”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刚在体会交流中谈到。

  

  

  

  最后,高鑫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这次学习体会交流成效。高鑫指出,潘非琼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扎根辽宁这片沃土成长起来的检察战线先进典型。他把全部心血和毕生追求都奉献给了党的检察事业,用生命诠释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为我们树立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

  

  高鑫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党员干警都要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学习他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提升专业水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

  

  高鑫强调,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要全员学习,进入思想,推动工作。要对照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对照他对检察事业的忠诚态度,对照他高尚的精神品格和严于律己的要求,找差距,知不足,明方向,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把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高鑫强调,要积极做好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宣传在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鼓舞下,检察机关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状态和精神状态,塑造辽宁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从潘非琼同志这个典型的选树上总结成功经验,强化典型培养意识,既要培养典型个人,也要推出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我们的精神面貌、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

  

  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结束后,各内设机构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集中组织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并进行了体会交流。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也必须有一代人的担当。正如鲁迅先生说过,“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学习是最好的纪念,传承是最好的弘扬。面对重大典型宣传任务我们如履薄冰、更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有决心更有信心,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做好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讲好新时代辽宁检察故事,当好辽宁检察良好形象的推介者,为辽宁检察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刘亚非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肩负着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直接关系着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需要我们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唯有向潘非琼同志一样,主动担当作为,向最难之处攻坚,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领导干部接访办信“百千万”工程开展以来,我们自我加压,主动吸附信访矛盾,迎着难题破解,追着困难攻坚。在“志不避难、事不求易”的道路上,我们都是潘非琼同志并肩作战的战友。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刚

  

  ▶榜样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他把自己的一部分生命物化给了事业,感召着和他一样默默无闻的战友,鼓舞士气,接续奋斗,也激励着队伍中心力不足、偶有懈怠的同伴,提振精神,奋起直追。潘非琼同志用生命向我们传递着他对检察事业的理解,榜样在前,让人不敢苟安。作为一名普通青年干警,我将在今后的每一项工作中砥砺自我,向心耕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省检察院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卢瑛瑾

  

  ▶每一次缅怀,都泪朦双眼;每一次感动,都充满力量。在无数如同潘非琼同志一般忠诚、正直、坚定的引路人的带领下,我辈青年干警也将接过时代的“接力棒”,将对党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带着他们的期许,怀揣着他们的梦想,朝着他们的目标阔步前行,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检察青年。

  ——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陈昊哲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08/t20240821_6617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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