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推行“3+1”导师帮带机制
发布时间:2024-08-18
来源: 新疆党建网
作者:佚名
针对村级组织换届后,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阅历浅、转变角色较慢等问题,青河县探索实施村“两委”导师帮带机制,强化帮扶指导,提升履职能力,为乡村振兴赋能助力。
选优帮带导师。突出政治标准,打破年龄、身份等界限,按照“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足、带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标准,从乡镇包村联户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治村经验丰富“老支书”等3类人员中,择优选出153名帮带导师。综合分析帮带对象短板弱项、所任职村实际情况、帮带导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等因素,建立“3+1”帮带机制,即1名乡镇包村领导担任“主导师”,与1名驻村工作队员、1名“老支书”共同帮带1名村党组织书记,实现精准结对51对。
明确帮带责任。乡镇包村领导突出思想上“引”,定期谈心谈话,开展理论学习,了解其思想动态,提升帮带对象政治素质、政策运用能力;驻村工作队员突出业务上“带”,发挥“传帮带”作用,围绕基本制度落实、基层治理、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开展工作;“老支书”突出经验上“教”,通过重要事项相互沟通、重点工作共同研究、突出问题协同解决,面对面、手把手传授工作经验,带动帮带对象在干中学、学中干,提升实践能力。
完善帮带机制。建立“一人一册”,制定导师帮带纪实手册,由帮带导师抓好帮带对象的日常管理,乡镇党委建立帮带对象信息档案,县委组织部统一备案管理,全面记录帮带对象重点工作、重要成效、重大变化等方面成长情况。建立导师帮带“红黑”榜,以季度为单位,采取帮带对象点评、群众参评、乡镇考评的方式对帮带导师进行评分,对表现优秀、评价高、帮带效果明显的纳入红榜,予以表扬激励;对帮带不尽职、只挂名不履行帮带职责的纳入“黑榜”,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和黄牌警示,拒不改正的及时调整,两年内不能评优评先。
原文链接:https://www.xjkunlun.cn/qzgz/jcqzjs/nc/20027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
- 检察日报:“邻里检察”把...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