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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刑事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桥梁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刑事诉讼法学精论》一书,既有对刑事诉讼基本知识谱系的遵循,也有对传统理论探讨框架的突破;既深入剖析刑事诉讼实践问题之结,也兼顾探索刑事诉讼解忧纾困之路——

  架起刑事诉讼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桥梁

  在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法在各部门法中居于重要地位,被称为“小宪法”“国家基本法之测震器”。刑事诉讼法与人权保障关系密切,也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乃至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背景,为深化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完善刑事司法实践提出了新命题、新任务。2023年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刑事诉讼法修改再次纳入“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列,开启了刑事诉讼法再一次修改的重要进程。在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回应现代化命题、刑事诉讼法面临第四次修改的大背景下,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领衔的专家团队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刑事诉讼法学精论》一书正式问世,恰逢其时。

  与其他的刑事诉讼法学教材、著作相比,《刑事诉讼法学精论》一书在多方面呈现显著特点:

  其一,既有对刑事诉讼基本知识谱系的遵循,也有对传统理论探讨框架的突破。全书共分十六章,章下再设节。在具体章节结构的安排上,大体遵循传统刑事诉讼知识谱系的基本架构,即以立法规定中总论、制度、分论的结构线索安排论述的先后顺序,但同时强调对传统论述架构、论述角度的必要突破与创新。一方面,该书对某些具体知识点在论述结构上作了必要合并,通过归纳、提炼其共通属性或相似制度规定,更好地揭示其中蕴含的诉讼规律。例如,该书第一章设为“刑事诉讼主体”,分别从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两个方面展开论述,改变了以往将两部分内容分设两章的惯常做法,突出强调了两大类诉讼主体在诉讼中的独立诉讼地位、诉讼权能与诉讼义务等属性。该书第七章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不仅归纳整合了两个“审查”环节的共性要求,介绍阐释了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具体内容,还对从受理到审查再到审查后处理的各个环节以及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办理等内容作了点线结合的全面论述,突破了传统上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三个阶段按序介绍审前程序的方式,既突出了重点环节,也高度契合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下的实践应用需求。另一方面,该书并没有像教科书那样对所有刑事诉讼知识点进行面面俱到的罗列、介绍,对那些理论争议较少、实践问题较分散的制度、程序并没有设专章或专节进行阐释,进一步突出了论述重点。

  其二,既有通识性、普及性知识的概括介绍,也有学术性、实践性问题的深度挖掘。该书在每一章节伊始对所述内容包含的主要法律概念作了必要解释,言简意赅地阐述其中涉及的主要法律知识,列出具体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通过这种介绍与解释能使读者快速了解、掌握该主题涵盖的主要知识点,从而发挥类似通识性、普及性刑事诉讼读物的部分功能。同时,在每一主题之下,除了基本概念与立法规定的阐释外,更多的内容则是对刑事诉讼原理与制度内容的提炼与解读,是对实践突出问题的理论反思与制度探讨。通过这两方面内容的融合,该书力图达到兼顾知识性与学术性,尽量满足不同读者群体的不同需求。例如,在“强制措施”这一章中,作者阐述了强制措施及所包含的各项措施的基本意涵,介绍了刑事诉讼法针对每一项措施确定的适用范围、条件、程序等基础性内容,同时又深度探讨了强制措施概念的学术争议、强制措施制度的发展逻辑以及强制措施限制适用与适度原则等理论命题,具体分析了“什么情况下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在同一诉讼阶段能否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复适用取保候审”等实务疑难问题的症结所在,既能使读者理解我国强制措施制度的基本样态,也能快速把握其理论探讨与实践适用中的重点、难点所在。

  其三,既注重阐释刑事诉讼理论应然之道,也强调描绘刑事诉讼制度实然之貌。现代刑事诉讼有其内在发展规律可循,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为我们从世界观、方法论上理解刑事诉讼的本质,处理刑事诉讼中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公正与效率等价值冲突提供基本的方向指引。但任何国家实然层面的刑事诉讼制度实践也难以和应然层面的刑事诉讼规律、原理之间保持不折不扣的对应关系,揭示两者之间的差距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健全刑事司法制度提供具体依据。该书在这方面作了较多努力与尝试。该书注重对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阐释,在立足中国国情、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同时,强调秉承全人类共同价值,注意吸收、借鉴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及域外其他国家、地区的先进理念与制度规定,从而提炼、概括刑事诉讼理论的应然之道。与此同时,该书也力图多角度、全方位描绘我国刑事制度的实然之貌,通过对刑事司法现状的展示更好地反映中国制度国情与自主特色,并通过对存在差距与问题的深度分析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制度完善方案。例如,在第十二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作者通过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基本原则”的论述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应当立足本土司法实践和国际公约精神,强化我国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原则的理论整合,应当特别提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调查原则、个别化处遇原则和社会参与原则的观点,确立了探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程序制度的基点。在此基础上,作者从特殊诉讼权利、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逮捕措施、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去标签化的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等多个方面重点描绘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制度现状与实践样态。通过两方面内容的结合,能使读者在树立必要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的基础上更深入、更客观地认识、评判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立法司法实践状况。

  其四,既深入剖析刑事诉讼实践问题之结,也兼顾探索刑事诉讼解忧纾困之路。该书在各章节内容的论述中,设置了数量不等的“实务问题探讨”板块。这些“实务问题探讨”板块在形式上均用不同字体明显标出,在内容上紧扣所属章节包含的特定主题,就司法实务中存在明显争议的某个或某几个具体问题展开探讨,既归纳、提炼实践问题的症结所在,也分析、阐述作者的解决思路与进一步完善设想。通过这种形式与内容的安排,“实务问题探讨”板块既可以发挥有效连接一般理论到具体实践的作用,同时也能对各部分论述内容起到必要延伸、拓展的作用,从而更好地加深读者对实践疑难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例如,在第八章“第一审程序”中,作者共穿插了19个“实务问题探讨”板块,问题涉及“共同犯罪案件中,能否将认罪的被告人和不认罪的被告人分开开庭审理”“庭前会议中,法院能否针对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被害人众多的案件,能否由被害人推荐代表参加庭审”“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程序是否应取消或者改革”等诸多方面。在这一板块的问题解析中,既包含各派不同观点的罗列、总结,也直接列出作者对该问题的鲜明态度并阐述依据的具体理由,风格简洁但条理清晰、说理充分。例如,在上述“被害人众多的案件,能否由被害人推荐代表参加庭审”的实务问题探讨中,作者总结了学界关于此问题的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同时也通过“本书认为”的表述直接提出了本书支持必要时设立代表人参加诉讼制度的观点,进而针对代表人诉讼可能存在的缺漏提出了“在设立代表人制度的同时,还应当允许被代表的被害人查阅庭审记录、以书面方式提出补充意见的权利”的完善思路。除了“实务问题探讨”板块的设置,该书各章节论述内容在阐释基本原理的同时,都体现了通过分析问题、提供对策以重点回应实践需求的写作特点,从而在“问题之结”与“解决之道”间建立了顺畅、有序的论述路径。

  刑事诉讼法学科既有深厚的理论性,也有鲜明的实践性。《刑事诉讼法学精论》一书作者阵容强大,论述内容广泛,论述视角特点鲜明,尤其是成功搭建了连接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的稳固桥梁,为我们践行“研究与运用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研究路径提供了非常好的样板与参照。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8/t20240809_6627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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