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荆州区:检察建议严防脱管漏管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外出不请假,多次脱管被拘留
荆州市荆州区:检察建议严防脱管漏管
(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周海燕)“都怪我太糊涂,不该在缓刑考验期心存侥幸,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近日,面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检察官,被处以行政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悔恨地说。
今年7月初,荆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常规巡回检察。检察官通过该院研发的“社区矫正全流程监督模型”与公安机关“警综”大数据平台,对辖区社矫对象的出行、住宿、再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比对时,发现社矫对象李某在2023年社区矫正期间多次不请假外出,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且社区矫正机构未掌握该情况,该院决定依法启动监督程序。
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社区矫正期间,李某无视监管规定,多次将定位手机扔在家中,脱离监管,不请假外出。该院认为李某多次脱管的行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性质比较恶劣,警告处罚不足以起到教育警醒的作用。
为加大社矫机构监管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行为,该院依据相关规定,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其对李某提请治安管理处罚。社区矫正机构及时采纳该院的监督意见,向公安机关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荆州区检察院在抓实个案监督的同时,延伸监督触角,向社区矫正机构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把关请假审批程序;强化警示教育,破除社矫对象侥幸心理;加强对社矫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社区矫正机构迅速整改,采取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升社矫工作质量等有效措施,防范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问题发生。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14_6631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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