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深汕检察:三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打击盗窃掩隐犯罪

发布时间:2024-08-10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召开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交流座谈会。会上,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和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在打击盗窃掩隐犯罪中加强跨区域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三地检察机关要聚焦盗窃掩隐犯罪(包括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犯罪打击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加强调查研究,归纳总结辖区盗窃掩隐犯罪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强化检察建议作为社会治理“良方”作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溯源治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要求,三地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加强线索移送、跨区域取证、信息通报、管辖争议等方面工作协作。同时,建立轮值联席会议、数字检察应用、人才交流培训、联合宣传等合作机制。《意见》将有效加强三地检察机关惩治盗窃掩隐犯罪的统筹协调配合,以高质量区域联动,共同织密打击盗窃掩隐犯罪“安全网”,为三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签署后随即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三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分别介绍了辖区盗窃掩隐犯罪形势和案件特点,针对轻罪治理、两法衔接、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同时,与会人员就落实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溯源治理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惠州市惠东县、汕尾市海丰县山水相邻、交通相连、人文相近、民俗相通、经济相融。《意见》的签订,是三地检察机关构建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的有益尝试,是落实《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第三十四条“加强毗邻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的有力举措,将有效加强三地盗窃掩隐犯罪打击力度,深化轻罪治理区域协作实践,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提振企业投资信心,更好服务保障三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三地共创多方合作共赢发展新局面贡献法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8/t20240806_65964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