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拱墅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入选典型案例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王欣雨)近日,在京杭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周年之际,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入选2024年浙江省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
近年来,位于杭州京杭大运河南端的拱墅区检察院始终以“党建红”领航“检察蓝”,将红色党建文化、拱墅运河文化与检察职业精神融为一体,以“支部强基”系统工程为核心打造党建高地,为运河保护工作提供创新性引领。该院通过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起跨地区、跨部门、跨场景的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法治保护新格局。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桑涛介绍,该院坚持紧扣中心抓党建,聚焦筑牢“两个维护”政治忠诚,聚焦赓续“红色根脉”奋楫争先,聚焦深化“支部强基”党建品牌,建立“第一书记”工作法,院领导担任各党支部第一书记,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综合保护。
该院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一方面深化跨部门保护协作,与党委、政府、区河长办及行政机关紧密对接,不仅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共同建设“运河法治文化带”,还同杭州市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中心会签协作机制,织起大运河保护立体网络,由此衍生的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另一方面,该院积极建立全流域保护联盟,拓展协作的深度与广度,着力提升跨区域协作水平。同时,该院面向社会选聘不同领域专业人员加入“益心为公”河长志愿者队伍,充实跨领域人才智库。
拱墅区检察院还借助“运河眼”数字监督模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及多功能办案指挥中心等构建数字化办案体系,并立足常态化普法打造“检察客厅”交流平台,建立省级大运河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举办全国性公益诉讼专题会议,融合各项资源,构建全方位支持体系。
该院积极开展京杭大运河杭州段、浙东运河段沿岸文物、文化遗迹保护专项行动,针对遗产区界桩遭擅自移动及市级文物保护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积极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对界桩进行原点恢复、重新修缮文物建筑,为大运河修复与保护工作注入法治动力。近三年来,该院通过专项监督,向环保、城管等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23份,推动全区完成涉水执法361次,发现整改问题142个,助力辖区打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卫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8/t20240802_662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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