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三个一”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制度化管理
为全面提升新发展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坚持“三个一”工作机制,以制度化管理抓好“动态调度、发展标准、责任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发展党员各项工作。
动态监督,坚持每个阶段“一调度”。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坚持每月一调度,动态掌握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数量结构,跟踪调度指导性计划每月执行情况,对工作进度慢、计划执行出现偏差的及时督促指导。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联系点制度,逐级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结合上一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落实情况,将部分苏木镇党委确定为全旗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跟踪管理,督促指导做好入党申请人队伍的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发挥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
严把标准,落实考察环节“一联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健全执行发展对象政审联审工作,以旗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执纪执法部门开展政审联审,结合《东乌旗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东乌旗牧区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备案审查制度,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严格入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质量过硬。
明确责任,细化各个层级“一清单”。结合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实际,进一步压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印发《东乌旗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清单》,针对党支部、党总支、党(工)委等各层级明确发展党员职责任务,细化发展党员各环节责任分工,压实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人员具体责任,严格对照发展党员不合格负面清单,强化责任倒查,严肃问题追究,并将发展党员工作列为各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根本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委组织部 苏日娜)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王伟]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8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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