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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交通信号灯“现身”了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整改前

  

  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与文秀路相交的“十字”路口,是泸西县城最主要的“十字”路口之一,人员和车辆流量都比较集中。因此,商家在该“十字”路口中心建筑了一个广告牌,四面展示广告吸引客流量。但是,广告牌遮挡了部分红绿灯,导致车辆从十字路口两端的文秀路驾车左转进入阿庐大街时,无法完全看清左转的交通信号指示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通信号灯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出行安全,广大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反映强烈,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拆除广告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交通安全。

  

  整改后

  

  2024年5月,泸西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严格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排除交通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采取多种措施督促设立单位进行整改,最终拆除了遮挡的广告牌,让交通信号灯全部“现身”。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2407/t20240724_65763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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