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清底数、提效能、强监管” 健全编外用人管理闭环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外用工规模,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着力“清底数、提效能、强监管”三招,不断健全编外用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全领域覆盖、全流程管控、全方位优化。
清底数 把紧入口“关”
加强顶层设计。深入研究起草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明确编外人员全流程管理要求,涵盖了编外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聘用原则、审批程序、日常管理等,明确编外用人审批权限等,提升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摸清底数科学研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用人单位采集整理单位自聘人员、退役军人援助岗人员、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市直属国有企业人员的档案信息3000余份,摸清底数,科学研判编外人员使用状况和变化趋势,推动编制、财政等信息互联互通。
提效能规范流程“管”
分类压实主体管理责任。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主体进行分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有明确管理主体的编外人员由管理主体按照现有文件政策进行日常管理,如辅警的管理主体为公安局、“三支一扶”人员的管理主体为人社局等。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没有相关政策文件依据的无明确管理主体的编外人员,如单位自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乌兰浩特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日常管理。 树立编外资源分配基层导向。深入调研,掌握基层岗位和人员工作特性特质,将编外资源精准投放到面向群众的一线薄弱环节,协同破解基层治理难的问题。
强监管 打造监督“链”
强化编外用人监督检查。将编外人员管理情况纳入部门巡察内容,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违规聘用编外人员的行为,及时督促改正。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通过经常性开展调研调查,提醒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增强编外用人规范管理意识。打造多方联动协同监督机制。规范推进编外用人,组织部门“总协调”、机构编制部门“确需求”、人社部门“管招聘”、财政部门“核经费”、纪检部门“强监督”、用人单位“重管理”的协同管理机制。(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委组织部尤佳)
[责任编辑:王伟 校对:李晓艳]
原文链接:http://www.nmgdj.gov.cn/fccommon/Home/detail?site_id=75&detail_type=1&cid=1571810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 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式友...24-11-25
- 乌兰牧骑,永远在路上24-11-24
- 番禺检察:“邻里检察”把...24-11-24
- 淬炼本领铸警魂 规范履职...24-11-24
- 赤坎检察:80余万元环保...24-11-24
- 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奖项24-11-24
- 利剑护蕾|在现场!这样普...24-11-24
- 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通,...24-11-24
- 进一步打响北疆文化品牌 ...2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