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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亮点巡展丨乌兰察布:“六个维度”全面深化履职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追求,以“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为充分展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践行蒙古马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奋力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工作成效。内蒙古检察在“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期间,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回顾近年来各地区行政检察工作亮点。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做实行政检察”,以高质效办案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六个维度”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履职,打造现代化行政检察模式。探索出一条监督履职有力度、社会治理有深度、服务大局有高度、司法救助有温度、行刑衔接有精度、普法宣传有广度的“检察模式”治理路径,助推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

  

  

  深化协作建机制

  

  监督履职有力度

  

  

  通过与政府、行政机关建立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构建法律服务综合合力。卓资县检察院与卓资县8个乡镇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将检察办案优势辐射到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助力政府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难题,规范行政执法权,以融入式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活动中,四子王旗检察院与四子王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凉城县检察院与凉城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暂行办法》,借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自然资源监管保护;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乌兰察布市十一个基层院联合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协作机制》,助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助力筑牢民生交通安全屏障。

  

  

  

  

  

  一体办案高质效

  

  社会治理有深度

  

  

  一体化办案是不同层级检察机关在检察权行使过程中的接续接力,是打破条块分割的紧密衔接,是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履职办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生动实践。自治区检察院、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察哈尔右翼中旗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行政争议案件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效果。在该案办理中,三级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制定工作方案、实地查看涉案土地情况、召开线上会议、针对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会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积极与其子女进行沟通协调,引导当事人打开心结,使当事人逐渐认可了法院判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结果,该案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两护”专项显担当

  

  服务大局有高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寓释法于监督,融化解于办案,是“检察护企”的务实之举;倾心于一案,倾情于一案,是“检察护企”的提质之策,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有助于企业提升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化德县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诉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不履行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法定职责检察监督案时,就做好企业项目日常用工登记变动管理、切实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向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等法定职责,实实在在回应了企业的诉求。

  

  

  

  

  

  

  乌兰察布行政检察聚焦群众“所盼、所需、所求”,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为民“排忧、解难、纾困”,以务实举措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让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以实际行动做实“检护民生”,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公平正义。丰镇市检察院在办理白某某与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过程中,依法履职开展调查核实,组织公开听证搭建沟通平台,释法说理化解争议,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错误婚姻登记,妥善解决困扰当事人近20年的烦心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证了婚姻秩序的稳定;四子王旗检察院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摸排调取全旗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备案信息资料,建立查询台账,分别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协调推动妥善处理拖欠60.8万元农民工工资问题。

  

  

  扶危济困暖人心

  

  司法救助有温度

  

  

  

  

  

  乌兰察布行政检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19年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活动以来,共化解案件62件,其中通过司法救助化解5件。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职业病鉴定工伤认定行政监督案件中,考虑到案件纠纷历时十几年之久,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不能有效化解争议,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入企走访、多方沟通、社会+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消除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内外联动消盲区

  

  行刑衔接有精度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接住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接好”,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乌兰察布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规定》,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夯实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对于符合监督的案件及时发出检察意见并督促落实。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加强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的工作办法》,对应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未提出的案件履行行政检察监督权,制发检察意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消除追责盲区。2023年10月以来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24人。

  

  

  

  

  

  线上线下全方位

  

  普法宣传有广度

  

  

  通过检察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理解、认同、支持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服务社会治理、发挥法律监督效能的附加值。乌兰察布市检察院联合察哈尔右翼中旗检察院开展“践行检察使命 助力乡村振兴”送法进乡村下牧区普法活动,向牧民发放行政检察宣传手册、现场宣传行政检察工作,运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的语言和事例进行宣讲,现场解答了牧民提出的相关问题,引导群众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丰镇市检察院针对本地区地域特色,对辖区内月饼企业开展“检察护企,法治宣传进企业”的活动,让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察哈尔右翼前旗检察院送法入企,与企业员工“零距离”互动沟通,鼓励企业及员工将法律学习融入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xzjc/202407/t20240715_6562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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