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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宣传周】芜湖南陵:向“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说不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南陵县检察院在参加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中发现,县域范围内存在“老年代步车”(电动三、四轮车)违规运营现象。8月,南陵县检察院再次实地走访,上述问题仍然存在。

  检察机关监督情况

  监督过程:为查清事实,检察机关启动专项调查:一是实地走访县医院、客运站等区域,对“老年代步车”市场行情进行现场调查;二是排查“老年代步车”非法营运集中点附近公共交通供给情况;三是梳理近三年本院刑事部门受理的三、四轮车涉案情况;四是多方查阅资料、咨询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老年代步车”使用人群集中在50岁以上中老年群体,但其大多超过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多系无牌无证车辆,存在车辆性能差、未定期审验、无商业保险等安全隐患。检察机关综合分析出“老年代步车”存在大量违规营运原因主要是经营成本低、易获利及监管执法不到位。

  为深入案件研判,全面听取相关意见,南陵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进行听证,邀请南陵县司法局、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各自领域的意见和建议。会上,检察干警阐述调查情况、管理现状、存在原因及其他地区经验做法,参与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从社会治理层面向相关职能部门拟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多举并措加强宣传力度。

  监督结果: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城管等部门开展“老年代步车”违规运营联合整治行动8次;建立公交运行动态微调机制,科学合理调整公交线路的发班频次、间隔时间,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开展联勤联动,进行“周整治”;扩大宣传,起草了《全县电动三、四轮车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中发现的“老年代步车”违规现象开展监督。一是落实调查核实。通过充分现场走访、查询资料、对近年来刑事案件的研判,深刻分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成因。二是扎实落实“府检联动”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代表、涉及职能部门召开听证,共同探讨检察建议合理性,多维度、多层级将检察听证工作走深走实,将听证意见、检察公开和督促履职加以融合,达成履职共识,以“我管”促“都管”,推动社会治理,为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407/t20240715_6563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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