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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豫沪千里协作,护航民企发展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历时一年多,跨越近一千公里通力协作,助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焕新发展。

  

  偷工减料,

  新乡一企业在上海被移送审查起诉

  新乡市牧野区H公司系一家集各种安全玻璃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拥有多项专利,其品牌在行业具有相当知名度。2022年9月,H公司与上海J公司约定由H公司为J公司代加工防弹防砸玻璃,供应给在沪某银行网点,贴J公司品牌并由J公司负责安装。相关部门测试合格后,双方签订合同,开始生产供货。

  2023年2月,上海市公安机关在银行网点日常检查中发现,由J公司更换的防弹玻璃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经检测发现玻璃厚度不达标,防砸测试不合格。至案发时,H公司生产销售涉案不合格防弹玻璃金额已达20余万元。2023年3月,H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海市公安机关立案,公司主管人员被批准逮捕。同年7月,案件被移送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千里来函,

  豫沪联动引导企业合规整改

  2024年1月,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跨区域检察协作申请函后,指定牧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了解企业涉案情况及经营状况,听取企业意见,制作社会调查笔录和调查评估报告,扎实做好合规前的调查工作。

  经对涉案企业行业情况、生产经营等情况自行开展调查,牧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H公司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并将该意见反馈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该院采纳牧野区人民检察院意见,决定启动合规程序,并对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按照合规办案规定,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该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该组织由大学教授、专职律师、注册会计师组成。牧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通过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企业涉嫌犯罪的原因和主要风险点,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合规整改意见,确定三个月合规整改考察期,并明确“三步走”的合规整改方案。

  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跟进掌握企业整改进程、督促落实合规方案,并就企业遇到发展问题提出建议,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H公司结合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合规计划。今年1-5月,H公司营业收入达200余万元,已接近去年全年营业收入的80%,研发新型产品2件,发展情况整体向好。

  

  双向奔赴,

  高效互动构筑检察协作新局面

  2024年4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案组到新乡市实地查看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履职情况。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牧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组织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座谈会,听取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关于H公司合规整改的考察评估报告。今年6月,根据案件办理需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组赴上海交接后续材料、通报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常态化协作事宜。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H公司主管人员,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将该公司合规材料一并提交法院,并提出了将合规情况作为从宽处理情节的意见。

  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豫沪两地检察机关就如何促进涉案企业防控风险、护航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近年来,新乡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以检察履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已联合省内外兄弟单位办理合规案件8件,并以案件办理为契机,与上海、甘肃、安徽、郑州、洛阳等地检察机关就深化检察协作进行深入探讨,努力实现“检察护企”效果最优化,以实际行动回应企业和社会期待。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407/t20240717_65657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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