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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检护民生进行时|湖北武汉:推进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实现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

  湖北武汉:推进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实现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就董某故意伤害案在区综治中心召开听证会。

  “老王,对不起!都怪我一时冲动,我愿意赔偿。”“这件事说起来,其实我也有不对的地方……”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见证下,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刘某与王某就伤害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并当场在青山区综治中心签订和解协议。

  综治中心是辖区街道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实行网格化管理等功能的基层治理平台。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智雄介绍说,该院不久前制定了《推进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入驻基层综治中心,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深度参与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工作”被纳入其中。今年4月,武汉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全覆盖。

  发挥“前哨”作用,精准开展困难帮扶

  4月25日,在武汉市硚口区综治中心,75岁的张婆婆激动地拉着硚口区检察院检察官杜丽华的手说:“多亏杜检察官帮忙,问题已经解决了!”而就在一个月前,张婆婆信访时还是满面愁容,“我老伴儿2017年被人砍伤,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

  张婆婆的老伴儿高某2017年11月被董某砍成轻伤。案发后,董某突发疾病去世,高某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因董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高某一直未拿到赔偿款。

  “这种情况不符合监督条件,不过我们也要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实质诉求。”杜丽华与办案团队成员多次登门拜访,认真倾听高某的诉求并耐心释法说理安抚其情绪。考虑到高某系退役军人,老两口重病缠身,家庭负担沉重,该院依托综治中心汇聚多方合力,与多部门研究制定救助帮扶方案。

  4月17日,硚口区检察院在区综治中心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讨论后一致认可检察机关不予监督处理意见和提出的帮扶方案,高某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当场表示息诉罢访。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硚口区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对高某进行救助。目前,相关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从‘一次救助’向‘长期帮扶’转化,能够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杜丽华坦言。

  今年3月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大力推动入驻基层综治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履职“前哨”作用,积极开展检调对接与困难帮扶。

  依托平台优势,协同推进“柔性解纷”

  2023年4月,武汉某民生工程项目经理许某等5人,与某建设公司员工黄某等5人在施工现场发生冲突。鉴于该案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拟对双方作出治安管理处罚,但双方当事人均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公安机关遂依据与汉阳区检察院建立的矛盾纠纷化解协作配合机制,邀请该院共同参与诉前行政争议化解。

  据介绍,2023年5月,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汉阳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组、综治中心驻点检察官及值班律师等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开展矛盾调解工作。在调解小组的积极努力下,双方很快握手言和,既解决了争议问题,又保障了民生工程的顺利进行。

  “入驻综治中心以来,我院与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多元协同助力轻罪治理工作法’,已成功调解轻微刑事案件2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官资晓露说。

  据了解,武汉市检察机关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持续推动入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江汉区检察院与区信访局健全完善“信访+检察”协作配合机制,洪山区检察院建立“检察+综治+网格+N”矛盾调处模式,东西湖区检察院建立院领导驻综治中心接访制度。

  “通过检察官‘常驻+轮驻’,将检察履职触角延伸至基层综治中心,及时把握涉法涉诉矛盾形成初期、化解关键期,做到监督线索早发现、信访矛盾早化解、稳定风险早防范。”李智雄表示。

  聚合法治力量,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洪山区检察院此前在办理某欠薪案件时,充分利用综治中心信息共享优势,成功帮助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陈某经营着一家足浴店,叶某等人系陈某雇用的员工。该店因经营不善停业,但陈某一直拖欠叶某等人的工资未付,并逃至外地重新开店经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多次责令陈某支付欠薪未果,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通过综治中心同步告知洪山区检察院。

  2023年12月,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综治中心轮值检察官协助比对工资发放明细和劳动保障部门移送的欠薪名单时发现,被欠薪员工谢某未向劳动保障机构申报权益。检察官遂与办案民警沟通,补充收集陈某涉嫌拖欠谢某工资的证据。最终,公安机关查明,陈某拖欠叶某、谢某等15人工资约14万元。

  为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该院与当地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依法督促陈某积极支付欠薪。最终,陈某支付欠薪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24年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洪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考虑案情,检察机关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讨论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随后,洪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入驻综治中心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以综治中心为平台,先后接待来访群众525人次,接收控告申诉信访事项43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01件,以法治“力度”提升了民生“温度”。

  (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李雪 龙梅萼)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7/t20240712_6601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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