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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武功:纠正基本农田“非粮化”行为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百余亩耕地悄悄种上了景观苗木

  陕西武功:纠正基本农田“非粮化”行为

  (记者郝雪 通讯员余明 邵利利)“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解决后,新一茬的麦子已经收割归仓,今后肯定年年都有好收成。”近日,陕西省武功县检察院检察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该县游凤镇某村,开展耕地“非粮化”监督办案效果“回头看”。5年前,这片耕地曾是一个大型景观苗木基地。

  武功县是农耕文明发祥地之一,也是全国小麦良种基地县。2019年,相关部门通过招商引资,组织某村将120余亩永久基本农田承包给某苗木专业合作社,用于种植景观苗木。该行为改变了永久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功能,严重破坏耕地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10月,武功县检察院通过与县自然资源局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收到了涉案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线索,并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提升检察监督的精准性,该院从自然资源部门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检察官通过走访干部群众,查实耕地被流转的具体过程,开展地块性质核查,核实其确为永久基本农田。该院查明,该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和游凤镇政府3家单位均具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职责。随后,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清理整治涉案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的景观苗木,恢复永久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功能。

  办案中,武功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多次协商,逐渐形成工作共识,对产业发展中形成的耕地“非粮化”问题,结合实际,分类依法稳妥处置;对涉案苗木企业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依法分阶段限期退出。在涉案企业退还第一批非法占用的20亩耕地后,相关部门向该院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为将涉案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武功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共同帮助该企业出售已成型苗木、移栽未成型苗木,持续跟进案件进展。2023年10月,120余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复耕复种,并整体流转给种粮大户种植农作物。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今年以来,武功县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发现县域下辖5个乡镇存在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7/t20240716_660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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