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检察:强化行政检察工作 守护民生民利 助力法治建设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审判机关的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又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潮州检察机关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为抓手,制发检察建议,规范涉及住房、养老、社会治安、环境卫生整治、电力设施及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领域的行政行为;同时,与司法机关建立联动的行政执法监督模式,与审判机关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民利的同时助力法治潮州建设,为潮州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潮州市检察院、潮州市司法局联签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仪式
用心用情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新房子真漂亮,我住得很安心!”饶平县柘林镇内里村80多岁的李大爷脸上露出笑容,逢人便说。李大爷独居危房不愿搬离,其子女又不配合拆除危房——对于柘林镇碰到的这件“麻烦事”,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协助镇党委、镇政府解决问题,让危房处理回归法治轨道。
危房解决处置协调会
“我们就涉案危房问题依法向柘林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涉案危房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房屋安全宣传,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保障群众住房安全。”饶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对经依法鉴定为危房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的,职能部门有权指定代修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法律已经规定了职能部门处理危房的职责,而当地政府工作仍停留在做当事人的工作上,这样做本身没有错,但法定职责不能放弃。针对如何依法履职问题,饶平县检察院向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帮助镇政府找准处理问题的法律依据,理清问题的处理思路,使危房处理问题在法律框架内得以解决。
为尽快促成危房拆除及妥善处理好老人的安置工作,该院联合柘林镇政府、法官、律师、社会热心人士及老人的子女召开危房处置座谈会,就危房拆除及老人的临时安置及后期赡养等问题进行探讨协商,现场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并就老人与子女间较为紧张的亲属关系进行调解。最终,子女们对房屋的拆除重建方案、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房屋重建费用及建成后固定资产归属、老人后期赡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署协议书。
该案的成功办理,既解决了危房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也触动周边村民主动联系村委落实危房治理工作;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也使老人得到安置、老人子女得以安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办案效果。
与民同行是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的靓丽名片和鲜明底色。近年来,潮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依法护航民生民利。
2022年,护堤公路枫溪堤头村段同一地点曾接连发生多起车辆打滑事故,造成该路段隔离护栏、安全网栏、护堤石篱及中间绿化带严重损毁,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针对该交通安全隐患,潮州市枫溪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调查,并对该路段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监管机关依法履职,确保过往行人车辆通行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积极研究解决方案,委托设计单位对该路段进行勘察设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对该路段增加减速带、标线及警告线的优化方案。“有了减速带和提醒标线,护堤公路很少出现车辆打滑事故,大伙出行比过去安全多了。”堤头村村民林伯深有感触地说。
潮州检察机关联合行政部门开展户外广告招牌整治行动
潮州市两级检察院还结合案件特点和区域特色,进一步聚焦保障民生民利的办案小切口,从“小事”着手保护“大民生”。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在调查核实“市区市场周边熟食经营摊档是否存在无‘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问题”中,发现一农贸市场周边熟食经营摊档仍未整改到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该农贸市场周边开展熟食经营摊档“三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各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熟食经营摊档“三防”设置配备率明显增加,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现在,熟食摊档都自觉完善‘三防’设施,我们买得放心,也吃得安心。”谈及这些变化,市民陈姨竖起了大拇指。
精准监督 改善人居环境
“路边的垃圾杂物都清走了,村里变得更加美丽宜居,村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幸福。”日前,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对彩塘镇曾经存在环境卫生较差的点位进行回访时,当地群众的话让检察官很高兴。
彩塘镇“创卫”宣传氛围浓厚
此前,潮安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彩塘镇玉林路、金东村等地存在环境卫生管理较差的问题,对村民的生活造成影响。“我们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彩塘镇加强对辖区环境卫生检查监督,针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依法进行规范处置,并加强‘创卫’宣传工作,营造‘创卫’宣传氛围。”潮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蔡沛介绍道。
“收到检察建议后,彩塘镇迅速落实整改,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动机械及人力清理堆积垃圾杂物,同时开展日常保洁巡查,切实加强道路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彩塘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该镇还采用“创卫网格化+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巡查整治”的模式,对全镇环境卫生分片区进行监管,强化主干道巡查管理,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一份检察建议护航一方人居环境,这是潮州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地方大局提升群众幸福感的一个工作缩影。
走进浮洋镇乌洋村,屋舍楼宇间经过集中规整、捆扎后的“三线”牢固安全、协调美观、线路布设有序。这一转变,源于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三线”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和权责主体,并在供电部门的配合下,组织潮安、湘桥、枫溪三家基层检察院对辖区“三线”使用情况的一次调研。
经过调查,检察官们发现部分乡镇供电线存在被通信线违章交越和无序搭挂等安全隐患。对此,潮州市两级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等16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助推辖区“三线”问题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安全。检察机关还向辖区管线运营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从源头治理。目前,三家通信公司已投入42万元,处理通信线路共187条,整改“三线”杂乱37处、线路7510米,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主动作为 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依法妥善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圆桌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发展排忧解困;“送法进企”助企业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和管理漏洞,当好法治“护航人”……
2023年4月以来,潮州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围绕七大重点领域,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着力营造公开透明、整洁优美、安全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促进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是潮州检察机关服务潮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力点。
“潮州检察机关将专项活动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从交通运输执法案件中获取检察监督线索。”潮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该院对交通运输监管部门近年来向审判机关申请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9条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案件线索,通过调阅案件卷宗材料,对行政处罚进行全过程审查,重点从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是否合法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方面进行核查,共办理10件相关案件,发出2份类案检察建议。
此外,行政检察部门在加强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沟通对接的基础上,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围绕保护案件当事人权益特别是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办案重点,针对文书送达效果较差等突出问题延展类案监督效果,以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完善相关案件办理机制,规范文书送达行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救济权,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非诉执行案件办理规范化。
2024年,湘桥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行政申诉案中发现,一行政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存在未充分保障当事人复议或诉讼等救济权利问题,该案当事人因起诉权利受损不断进行诉讼和申诉。对此,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促使行政机关规范办案流程。此外,检察机关还利用大数据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平台进行类案检索和数据分析。经综合研判,该行政机关作出的此类法律文书未能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并非个案,政府及审判机关已分别受理数起涉及此类问题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检察机关遂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督促该行政机关纠正侦查活动中长期普遍存在不规范行为。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对照存在问题,以案释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权利保护意识,并对照文书范例规范文书的制作。
该案的办理,不仅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实现从“末端治理”转变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轻基层行政复议负担,化解行政“潜在之诉”,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多方”的良好效果,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检察助力。
“医疗美容机构经营是否规范合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和产品是否符合要求?”针对消费者提升“颜值”过程中对医疗美容技术的关注,潮州检察机关根据医疗美容相关线索,对辖区内所涉23家无医疗经营许可证商家进行排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违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为此,潮州检察机关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能动履职,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对违规现象进行查处,整治辖区内医疗美容乱象,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经营管理,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颜值”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xwzx/jccz/202407/t20240711_65579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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