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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丨这场“云听证”将四省市当事人聚集在同一“时空”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还记得东北的冬天很冷,但我在检察机关感受到了正义的温度,检察机关既还原事实、维护正义,又贴心我们为民营企业节省监督成本。沈阳的营商环境果然不一样了!”再次来到沈阳,四川某装修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心情大不一样。

  

  事情还要从一次招投标说起。四川某装修工程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四川省绵阳市的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多在长江以南。在一次本地招投标中,该公司突然得知自己因涉诉被沈阳地区的法院冻结了公司账户,原本有望承揽的工程也就此泡汤。

  

  一头雾水的公司负责人立刻乘机来到沈阳,冒着冬日刺骨的寒风辗转在沈阳、营口两地。他发现,自家公司竟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湖北某建筑器材公司在沈阳签订了租赁脚手架的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了公司印章。

  

  经查,“代表”公司签约的是之前与公司有过合作的自然人李某,李某不但以该公司名义租赁脚手架,还使用公司资质投标某建设集团在营口的港口建设项目。该项目停工撤场后,李某因未足额支付脚手架租金而被该湖北某建筑器材公司告上法庭,四川的这家装修工程公司作为被告,一并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首先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本案的四个当事人分别位于上海、四川、湖北、河南四省市,如果对当事人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既影响案件办理的效率,又会给当事人增加监督成本,降低当事人的配合意愿。

  

  

  

  为了更好查清事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检察官运用线上“云听证”平台,在“云端”将位于四省市的各方当事人聚集在同一“时空”。在听证员的见证下,通过公开听证查明案件事实、梳理各方意见、完成证据质证,最终还原了事实真相。通过线上听证会,三家企业和一名自然人均向大东区检察院提交了答辩意见并补充了相关证据。

  

  案件事实厘清了,本案中出现的那个“假印章”是怎么回事?承办检察官向辽宁省检察院提请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印章与公安机关备案的公司印章不一致。承办检察官随即向沈阳市检察院提请抗诉,并获得支持。

  

  今年5月,四川公司的负责人向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送来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依法维护了企业经营的诚信环境,为民营经济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7/t20240712_65584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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