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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好党员”先进事迹(四)】巴德尔图:矢志不渝坚守初心 忠诚履职勇担使命

发布时间:2024-07-0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编者按:7月1日上午,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我身边的好党员”事迹宣讲会,9名同志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分别讲述了自己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感人事迹。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青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先进事迹摘编如下,以供学习借鉴。

  我是巴德尔图,现任海西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2010年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毕业后加入到检察队伍,先后在反贪、公诉、刑事检察等岗位工作,从检14载,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坚韧不拔的钻研精神,积极养成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以高效出色的工作实绩赢得领导及同事的肯定,先后荣获格尔木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海西州“十佳公诉人”“海西州检察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忠诚担当,擦亮检察“底色”。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矢志不渝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用实际行动诠释听党指挥的忠诚品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做好提前介入、审查逮捕、起诉等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案件办理的沟通协调,参与办理5起涉黑涉恶案件,审查涉案人员73人,涉案违法犯罪事实100余起。期间,在同日受理了覃某某等人涉恶集团和魏某某等人涉恶集团两件涉黑涉恶案件,在办案过程中,两起案件同时准备、同时审查、经过反复推敲100余册案卷,认定违法犯罪事实30余起,通过与办案团队的认真分析论证,改变了侦查机关对该案部分定性、涉恶集团及成员的认定,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全部指控意见,经过20多天连续奋战,两起案件作为海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收官战得以按期高质量办结,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练就过硬本领,以实绩诠释使命担当。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夜以继日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练就刑事检察硬功夫和真本领,在一件件成功办理的案件中不断锤炼,近五年,承办200余件刑事案件,出庭履职上百次,制作案件报告和出庭预案100余份,所办理的刑事案件无一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情形。在具体案件的承办中,面对成堆的案卷材料、疑难复杂的案情,以高质效办案为导向,始终做到严查细审事实证据、认真研判法律适用,切实增强案例意识、精品意识,以求极致的精神和止于至善的标准,用心用力把案件办好、办成标杆。所办理的本地区首例虚假诉讼案件、赵某香等非法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罪案件、本地区首例校车危险驾驶案等,以及参与查办的本地区首例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孔某某受贿案,均成为辖区内具有典型代表性、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的飞某某、荣某某危险驾驶案2021年被列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醉驾型危险驾驶典型案例。

  践行初心使命,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我始终坚持将法律的公正和人性的温情贯穿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全过程,2022年“508”专案中多名被告人和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均是未成年人,在办案中我们秉承宽严相济,严惩涉案主观恶性深、社会危险大的成年犯罪人和未成年犯罪主犯,以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从宽涉案未成年从犯,在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严格的依法办案下,涉案13人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决各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至三年以上刑罚后无一人上诉,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本着致力于向未成年人提供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保护,延伸执法献爱心,主动请缨担任法治副校长,多次为中小学生自费购买文具用品,以新颖方式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累计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受众学生达2000余人。

  校正思想和行动,锤炼检察人过硬品格。我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在担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同时,更要守好防线,做好表率,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主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学习党章、学习《条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党纪入脑入心,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办案中始终保持一身正气,面对当事人的威胁施压,毫不退缩;面对当事人家属的“好处”诱惑,断然拒绝,从不与辩护人、当事人私下往来,时刻提醒身边人和朋友同事“不过问、不打听”,始终光明磊落、清清白白,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自身履职并重,自觉做到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使之成为必备的精神状态、鲜明的履职特征,在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勇担时代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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