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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司法厅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25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就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协调配合进行会商交流,并形成多项共识。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相互支持、紧密合作取得的成效,双方签署《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司法厅工作交流会商会会议纪要》,就“行刑衔接”、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刑罚执行及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检律协作等10个方面问题达成工作共识。

  

  查庆九在讲话中指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职能分工虽有差异,工作目标完全一致,都肩负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治需求的重大责任。全省检察机关要与司法行政机关一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好学习宣传,加强研讨交流,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共同思考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省检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落实,见行见效。要共同担起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使命,在共商中凝聚法治共识,把司法行政重点任务与检察监督重点举措贯通起来,共同提高履职水平,更好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纪要明确的10项共识,合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取得工作成果。要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机制运行日常工作,研究推动解决双方在工作衔接配合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研究深化协作配合的新领域新举措新方式,推动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作出更多法治贡献。

  

  贾小煜指出,要凝聚服务高质发展的共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要求,抓好工作交流会商成果运用和转化,建立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联系协作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要汇聚推动法治建设的合力。始终坚持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在聚焦全省中心工作、纵深推进主动创稳、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共同探索深化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努力推动资源整合、力量集合、手段聚合,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共同筑牢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的法治根基。要积聚助力平安建设的效能。以工作交流会商机制为平台,在推进平安青海建设上强配合、同发力,共同推进监狱执法、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执法和监狱检察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统一我省刑罚执行执法标准尺度,不断强化重点执法环节的衔接配合,携手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

  省检察院领导满志方、郭全新、孙文胜、马文杰,省司法厅领导朱正军、唐金麒,以及两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5939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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