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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26日,省检察院印发《通知》,就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6月18日至19日,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时刻,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青海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饱含着对青海各族群众的关心厚爱,在青海发展史上、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新征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紧密联系青海省情实际,明确青海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战略定位,重申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重大目标,明确“三个坚持”重大原则,提出五个方面重大要求,为加快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擘画了新的蓝图,明确了更高的目标,是做好青海各项工作的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

  《通知》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的全过程和重要讲话的字里行间,深思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刻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青海干部群众的关心关爱,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青海寄予的沉甸甸责任和殷切期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激发广大检察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感恩之心、爱戴之情,进一步激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创新奉献的强大精神力量,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按照省委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见效。一要迅速传达学习。各级检察院要采取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逐段逐句学,带着感恩学、带着忠诚学、带着使命学,做到学深悟透、笃信笃行。要切实抓好青年干警、退休老干部学习。二要广泛宣传宣讲。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学、一级领着一级抓的工作局面。要面向广大干警、基层群众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省各族群众的关心厚爱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送到每一名检察干警和更多的群众当中。三要认真谋划部署。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五个方面重大要求,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对检察工作再思考再审视再谋划,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省委中心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四要持续跟踪问效。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强大思想动力和行动自觉,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深化“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面貌和更加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狠抓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落实,为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5943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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