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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丨共筑全民禁毒防线,共护无毒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4-06-29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6月是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辽宁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打击与治理并重,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沈阳市

  

  沈阳市检察院和沈河区检察院共同走进沈阳农业大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和毒品模型校园巡展。

  

  

  

  检察官们走到师生中间,向师生们讲解什么是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伪装形式、识别技巧及如何远离,通过现场解答问题、发放宣传手册、观看毒品模型等形式,结合鲜活案例警示同学们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诱惑,树立禁毒意识。

  

  大连市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范毒品的意识,普及毒品禁种常识,大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共同对非法种植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开展铲除行动,并对群众进行禁毒普法宣传。

  

  

  

  “开花好看就种了”“为了果实泡水治疗腿疾”,检察干警在过程中向两位村民了解了种植缘由,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结合现场被铲除的罂粟实物,干警们讲解毒品原植物的特征、危害和毒品相关法律法规,强调种植、贩卖、在食品中添加罂粟都是违法行为。若发现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屋顶阳台有种植罂粟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检察官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溪市

  

  为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毒品,全力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近日,本溪市检察院积极响应本溪市禁毒委员会工作要求,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卫健委等其他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参加“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仿真毒品模型、发放禁毒宣传手册、讲解禁毒知识、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现场学生、志愿者和过往群众普及各类毒品特别是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的种类、特点和滥用危害,告诫和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提高对新型毒品的辨识能力和抵御能力,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对涉毒违法犯罪进行监督。本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手册、读本100余份。

  

  

  

  今年以来,本溪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毒品犯罪,截至目前,共受理涉毒品犯罪案件43件61人,起诉26件32人;准确把握新型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从严办理了“美施康定”系列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批捕4件4人,起诉2件2人;聚焦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涉毒问题,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一线开展禁毒宣传活动10次,有效开展毒品犯罪防治工作。

  

  朝阳市

  

  朝阳市检察院围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朝阳市检察院与双塔区检察院、区政法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开展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详细查看辖区内部分药店麻精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及药师资质等事项,全面检查药品规范经营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药店从业人员药品销售行为。

  

  

  

  近日,市检察院与市禁毒委、市教育局等多家单位一起联合深入朝阳市工校体育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人员通过发放传单、现场普法等方式,讲解各类毒品特别是麻精药品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提醒广大群众防范麻精药品药物滥用、买卖和寄递,共同筑牢禁毒防线。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6/t20240627_6533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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