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更要办好
“村中不闻鸡鸣,池塘不见鸭鹅”“主路干净整洁,小巷藏污纳垢”……近日,《半月谈》对一些地方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走偏现象进行了报道,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报道称,有记者在基层采访时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村民生活条件普遍提高,但也有的地方改善村容村貌工作出现“跑偏”,导致好事没办好,反而扰了民。
毋庸置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肯定是好事。但好事也得看怎么办。办好了,肯定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若搞偏了,那就是扰民工程、糟心工程。
一些地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出现“跑偏”,归根结底,是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心态作祟,是政绩观“跑偏”的集中体现。在一些地方一些干部眼中,比起真正解决一些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在看得见的地方造几个“盆景”、树几个“样板”要轻松得多,也更容易见成效,从而出现了类似“主路干净整洁,小巷藏污纳垢”的现象。
诚然,树好一个典型,往往能够带动一片甚至一方发展,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但树典型绝不等于“造盆景”。把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在打造一枝独秀的典型上,势必难以兼顾看不见的地方的整治,对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害无益,须坚决摒弃。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好事办好,就不能只满足于树典型、出亮点,而要因地制宜,因村而异,集思广益,尊重“主角”,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用顺民意、聚民力、惠民生的真招、实招、硬招,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具体来说,一要用顺民意的真招抓谋划。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广泛深入调研,了解群众的需求,征集群众的建议,尤其是对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点部署,有的放矢解决。二要用聚民力的实招抓推进。广泛动员群众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树立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园自己管的意识,让广大群众从中获得成就感,进一步提升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用惠民生的硬招抓落实。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落脚到解民忧、纾民困上,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出行、亮化、饮水、便民服务等问题,以及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只有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
自然(大理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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