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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24万租金不翼而飞?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起因租金支付引发的纠纷中

  承租方声称已打款

  出租企业声称未收到

  双方对簿公堂仍未有结果

  出租企业无奈向警方报案

  因种种原因被告知不予立案

  怀着最后的希望

  该公司向嵩明县检察院

  申请进行立案监督

  结果如何?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18年5月14日,某钢模租赁公司与向某等4人签订《材料设备租赁合同》,后因部分租金是否支付产生纠纷。2022年8月9日,该公司向嵩明县法院起诉向某等4人,向某等人向法庭提交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该公司认为收据上所盖公章印文与签名不真实,法院组织对公章印文进行司法鉴定后认为,印文确为该公司印章所盖。2022年11月9日,法院准予该公司撤回起诉。

  

  2023年8月7日,该公司被向某起诉,要求归还钢管材料,一审判决驳回了向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改判该公司返还向某诉讼请求中的材料。2023年8月23日,该公司报案称公司24万元租赁款被公司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侵占,县公安局当日受理并进行核查。2023年10月23日,县公安局通知该公司不予立案。后经过复议、复核,维持不予立案决定。2024年2月5日,昆明某钢膜租赁公司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向嵩明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嵩明县检察院收到立案监督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属于涉企业权益保护的刑民交叉案件,决定直接通过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迅速受理,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成立审查工作专班。

  

  检察官分别听取了该公司负责人及其代理律师意见,审阅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和县公安局调查卷宗,听取了县公安局承办人不予立案侦查的意见,并就核实有关证据来源、收集凭证原件、查找询问有关涉案人员等方向向县公安局提出进一步的调查建议。

  

  为解开申请人心结,嵩明县检察院于近日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会上,侦查人员、检察官分别就案件调查核实所取得的证据、案件事实等进行阐释,充分回应申请人关切。

  

  检察机关通过讲法理、说情理,决定支持申请人立案监督。参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从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及支持立案监督发表了同意检察机关要求立案侦查、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的立案监督意见。

  

  同时,针对该民营企业存在依法经营理念不清晰、权责不明,未建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规范,员工在开具收款凭证随意性、使用他人名义开具收款凭证等问题,嵩明县检察院为企业拟定详细的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住管理漏洞,从法律角度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形成长效预防机制,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406/t20240618_6518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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