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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室组”联动协作 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龙胜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查办该县一起严重违法案时牵出“案中案”,但因“室”内人手不足、力量薄弱问题,导致线索核查进展缓慢。

  
经分析研判,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启动“室组”联动协作机制,精准把问题线索移交给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文广体旅局纪检监察组,一同协作核查。最终,该问题线索不到1个月便查实结案,钟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联动协作办案、发挥“大兵团”战斗力的一次具体实践。

  
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发力。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建立“1+1+N”架构,即“协管领导+联系纪检监察室+若干个派驻机构”的协作机制,在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方面强化协作配合,纪检监察室办案经验丰富,纪检监察组掌握驻在单位信息全面,以优势互补,不断推动“室组”力量叠加,让“单兵作战”变为“团体会战”。2023年以来,全县各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72条,立案63件,处分41人。

  
2024年4月,该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转来的线索,反映该县住建局多个二层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王某等5人,在该县工程领域施工管理工作中,收受商人老板好处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

  
但基于纪检监察组人手不够、核实量大,且线索涉及人员均是常年在该单位工作的“老油条”等复杂因素,单依靠纪检监察组的力量难以对该问题线索核实查清。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室组”联动办案机制,以“协管领导+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模式成立办案小组,纪检监察室主导谈话工作,纪检监察组主导证据收集工作,这种即分工又合作的作战模式,实现了办案力量“1+1>2”的效果。最终,5人相继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及开除党籍等处分。

  
“实践证明,不管是案件查办阶段,还是在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日常监督等工作中,‘室组’协作联动配合,非常必要。我们将持续深化联动机制,树牢一盘棋思想,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合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617/gxjjw667001a3-1911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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