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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天水麦积:检察监督护航农资安全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农药、种子的安全有保障了,我们农民心里就踏实多了!”近日,在天水市麦积区石佛镇农贸市场,购买农资的王大爷对回访的检察官说道。当地农户对农资产品质量的信任源于一年前的一场专项监督。

  2023年3月,正值春耕时节,为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国家粮食安全,服务春耕备耕工作,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对辖区内部分农资经营店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存在出售过期种子及过期或无生产日期的农药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2023年4月6日,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农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成立专案组,对辖区22个农资经营店逐一开展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其中7家存在出售过期或无生产日期农药的问题,15家存在在售种子过期或无检测日期的问题,还有部分经营户存在无农药采购、销售台账,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问题,辖区农资市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场所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3年5月19日,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称,已对22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核查,要求其限期责令整改。

  “我们在调查回访时发现,仍有部分农资经营场所存在在售种子过期,无农药采购、销售台账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办案检察官介绍。

  2023年7月4日,该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消除农资安全隐患。同年8月28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继续履行监管职责。

  判决生效后,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经营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农业生产物资市场18个,检查农药门店165个,种子门店59个,查处农业生产物资违法案件25起,没收农药235瓶292袋,没收违法所得3580元。此外,还对辖区农业生产物资经营户开展统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经营户的法律意识。

  “我们以此为契机,坚决查处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并常态化开展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业生产物资市场规范运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48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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