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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不应成为基层减负的阻力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人居环境保护、行业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信访等工作都在强调“属地管理”,其本义是管理好属地范围内的事务,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是非常正确的导向。但从运行情况来看,本应由上下级联动、条块协同,实现共同管理的机制,有些地方和部门单位却借着“属地管理”的名义,把工作和责任层层加码到基层,大大增加了基层负担。有些基层干部还会开玩笑地说:“你是‘地主’,按照属地管理就是你的责任。”这不仅让“属地管理”走了形、变了味,甚至导致基层出现权责不匹配、不对等的现象。因此,真减负、减真负须优化考核方式、明晰权责清单、强化动态监管,警惕“属地管理”责任泛滥,让基层负担从存量上减下来。

  优化考核方式,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诸多的“属地管理”事项往往伴随着繁杂的考核指标,考核的初衷是为了提升工作质量,但过多的考核只会让基层重痕迹、轻实效,与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基层减负的核心在于考核指标的合理化、简约化,上级部门在向下摊派整改治理任务时,要加强对考核总量的控制,减少监督检查的频次,同类事项能合并考核的要合并进行,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为民解难、帮民解困、抓工作落实上来,推动考核由“重痕迹”向“重实绩”转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明晰权责清单,打好基层减负“持久战”。防止“属地管理”责任泛滥的关键在于明晰上下级职责任务、理顺权责关系。针对县区职能部门、乡镇基层共同承担的事项,要进行科学分工,明确“行业部门牵头、乡镇基层配合”的主配角关系,建立相应的乡镇配合任务清单,在挑子面前,上级多“担”一些,基层的负重就会“减”一些;针对合理的“属地管理”事项,也要制定相应的责任和赋权清单,明确主体责任和权力,让基层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管理时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强化动态监管,防止基层减负“雨过地皮湿”。基层减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明晰“属地管理”的权责后也并非一劳永逸。要多听听基层干部的反映,多看看基层减负工作的成效,对于会议多、报表多、材料多、台账多等基层反感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调整,对于基层政府申诉的不合理的“属地管理”事项进行及时清理,对于新涌现的遗漏事项及时研判并在权责清单上补充。同时,要强化监督监管,避免上级职能部门规避责任,以“属地管理”之名向基层转移责任,以严的基调防止形式主义顽疾反弹,巩固基层减负成果。

  杨彩霞(剑川县农业农村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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