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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坚持” 聚焦“三项关键” 坚定不移做实做细法院干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5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重庆市梁平法院秉持“抓落实、促改革、提效能”的责任态度,突出“三个坚持”,聚焦“三项关键”,严格落实重庆法院干警考核“1+2+N”制度体系,并于2022年9月正式推行,坚持以全员考核促进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2023年连续获评“审判工作成绩突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结构合理,呈现60后、70后、80后、90后有序梯次分布;青年人才培养效果初显,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从46.5岁下降至39.6岁、“80”后占78.26%,“85后”占60.86%,获评国家级、市级先进集体5个以及国家级、市级先进个人9名。

  坚持全员覆盖、联动结合,健全完善考核体系。通过反复讨论、系统谋划,聚焦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指标“三个重点”,探索构建科学高效、精准规范的干警考核体系。一是点面结合覆盖考核对象。在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方案确定的考核对象基础上,将“点”上考核对象延伸至院领导,并将所有聘用、派遣制人员纳入考核范围;在“面”上将4个人民法庭和院机关11个内设机构作为单独考核主体,从工作业绩、民主测评、加分激励、负面评价等方面,据实计算年度考核得分,实现个人、部门、全院的工作目标、工作力量有序联动。二是条块结合丰富考核内容。将市高级人民法院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审执“两张表”考核指标、各条线专项评估体系及地方重要工作安排等,全部纳入干警考核内容,并配套制定《干警年度考核加分激励细则》《部门加分激励指标》《部门负面评价指标》等,实现重点工作事项完成情况量化可比、清晰可见。三是主客观结合完善考核方式。在用好重庆法院干警考核系统基础上,实行“线上”客观+“线下”主观相结合的闭环管理。线上通过系统每月自动提取计算工作业绩得分;线下坚持每月进行领导评价、年底开展民主测评,突出实现全员覆盖、全员参与。

  坚持全面规范、突出差异,优化设置考核指标。坚持立足实际、尊重规律,突出“评案、考人、定量”之间“三位一体”,积极探索干警考核的人案逻辑。一是规范化“评案”。基于“基层类案趋同性、业绩量化可比性”的逻辑,严格落实案件权重系数。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所赋案件权重系数中“个案权重系数”,计算法官“个案业绩得分”“个人业绩总分”,汇总得出“部门业绩总分”“全院工作业绩”,正向激励“多办案”“办好案”“聚零为整”,确保全院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同时,选取全流程网上办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10项重点指标,作为法官个性化质效指标,进一步突出案件考核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精准化“考人”。基于“人员配置差异性、工作评价精准性”的逻辑,创新设置人员权重系数。划分“常规人员权重系数”“特殊人员权重系数”2个类别,如庭长、副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照0.6、0.95、1、0.6、0.3确定系数和工作量;立案庭庭长、审管办主任、涉诉信访岗位立案庭副庭长、试用期法官助理、内勤岗法官助理按照0.3、0.8、0.4、0.36确定系数和工作量,实现“人案事”相匹配。对综合部门人员工作量的考核,按照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设置为基础分20分和重点工作5分,坚持日常工作实时扣分、重点工作统一赋分,确保操作简便易行。三是差异化“定量”。基于“基准任务均衡性、底线管理科学性”的逻辑,核定推行最低办案任务。选取近三年审执数据,结合人员权重系数确定收案系数,核定各部门、团队最低办案任务量。在此基础上,突出层级差异化,根据管理职能的不同,将庭长、副庭长、内勤人员明确为特殊审执人员,以部门同类型人员月度办案工作量的平均值为基础,分别设定60%、95%、60%的工作量目标值;突出部门差异化,针对综合部门与审执部门职能职责区别,保持审执部门负责人60%的工作量目标值不变,将立案庭、审管办负责人工作量目标值调整至30%,负责涉诉信访的立案庭副庭长降低至80%。

  坚持全时考核、注重奖惩,强化运用考核结果。坚持发挥干警考核的引导、规范和激励作用,配套完善“三项机制”,实现业绩考核与案件质效提升、优秀成果培育、绩效奖金分配相互衔接。一是动态“算好细账”。深入对接落实市高级人民法院“单月通报+双月督导+季度研判”工作机制,延伸构建“经常化督促+动态化晾晒”机制,推行内网动态晾晒比拼,实时晾晒各条线及专项工作。落实全时考核要求,开展月度绩效考核,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实时扣减月度绩效奖金,真正把“平时算细账”落到实处,促进党建审执“两张表”持续向好。二是及时“奖优罚劣”。制定《优秀成果专项考核激励办法》,根据采用层级、难易程度进行实时加分,并同步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2022年以来,累计奖励优秀成果93人次22万元。配套制定《瑕疵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及时追究瑕疵差错司法责任。2022年以来,对12人次进行通报追责并扣减绩效奖金,对6个部门扣减年度考核得分。三是年终“盘点总账”。按照个人、部门年度考核得分计发绩效奖金,并与评先评优推荐、职级等级晋升、交流选拔任用挂钩,更加直观体现考核效果。2022年以来,累计奖励个人181人次、奖励部门56次;晋升职级等级60人次、推荐评优87人次、轮岗交流92人次、选拔任用14人次。

  (重庆市梁平区法院供稿)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5258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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