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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包公”

发布时间:2024-06-14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在福建省长汀县濯田镇梅迳村的一座山坡上,青松翠柏间,矗立着一座碑亭,亭中是一座赭色的石碑,碑上刻着董必武手书的“何叔衡同志死难处”八个大字。这里就是何叔衡烈士殉难处。

何叔衡,湖南宁乡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共一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他自称“忘家客”,以一个前清秀才的身份,数次背井离乡,一生抱着“做于现时人生有益的事”的信念,“为国为民出力”。

1931年,为建设苏维埃政权,何叔衡奔赴中央苏区,被尊为苏区“五老”之一。在中央苏区,他担任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部长、内务人民委员部代部长和临时最高法庭主席等职。任上,他坚持秉公执法,组织查办了谢步升、陈景魁、左祥云等大批党内“蛀虫”。

1932年,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进行公审,判处其死刑。这一声清脆的枪声,让苏区的人民看到了共产党铲除贪污腐败的决心。

在查处左祥云贪污案时,何叔衡自己处境也十分艰难,但他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他认为反腐败关系到党和苏维埃政权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根据地建设的兴衰成败。为了党的事业,“就是搭上这条命也在所不惜!”

在查处陈景魁涉黑案时,何叔衡收到了一封装有子弹的恐吓信。有人说他们有一帮黑势力,劝他千万要小心。面对如此威胁,他却毫不退缩,表示坚决要法办黑恶势力。

何叔衡坚持实事求是,在中央苏区厉行反腐,多次深入长汀古城、濯田等地调查,纠正多起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被广大群众誉为“苏区包公”“何青天”。毛泽东高度赞扬他:“叔翁办事,可当大局”。

1935年,何叔衡等人转移途经长汀县濯田镇梅迳村,遭到反动民团围堵。为不连累战友,他舍身跃下山崖,壮烈殉难。这一年,他59岁,以如此悲壮的一跃,客死他乡,用鲜血和生命践行了“我要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的铮铮誓言。

在写给儿子的家书中,何叔衡曾这么说:“我绝对不是我一家一乡的人,我的人生观,绝不是想安居乡里以善终的,绝对不能为一身一家谋升官发财以愚懦子孙的。”这些肺腑之言,道出了何叔衡舍小家为大家、以身许国的人生追求,今天读来仍然掷地有声。(长汀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6-14/63475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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