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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贵在“学悟做”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在“学”字上下功夫,拉满理论武装这张弓。党纪学习教育不能只是“一阵风”,而应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贯穿平常。党员干部要发扬“钻”的精神,深学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逐章逐条逐字学,悟透新增内容,掌握精神实质。党员干部要仔细对照《条例》,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反躬自省、常思常悟,多给自己“敲警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坚持集中学与个人学、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真学真懂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真正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忠诚干净担当,不越“雷池”半步。

  在“悟”字上下功夫,织牢明纪知纪这面网。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质是让党员干部增强抵制不良诱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党纪严与法的纪律观念,时刻保持思想的纯洁和行动上的忠诚,干净做官、清白做人、明白做事,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党员干部要善于同自己斗争,学懂悟通“六大纪律”的深刻意义,准确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无论在什么诱惑面前,都要坚定信念、坚守信仰、遏制私欲,正确看待名利,不做守财奴、不当糊涂官,不为名所累、不为财所惑。常给自己“立规矩”,独处时“常自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能够把自己“摆进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慎独慎初慎微上穿好“金钟罩”“铁布衫”,时刻念好“紧箍咒”,做纪律上的“清醒者”。

  在“做”字上下功夫,绷紧遵纪守纪这根弦。党纪学习教育不能“走过场”,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 “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纵观各类腐败典型案例,都是因理想信念滑坡、党纪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进而从违纪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要把以案为镜,在面对各种形式的“腐蚀”和“围猎”时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审视、明辨是非,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守住底线、恪守正道,不做“案中事”、不当“案中人”。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敢于和一切损害和人民利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做摇摇晃晃的“墙头草”,不能做表里不一的“两面派”,要敢于亮剑、袖揽清风,忠诚践行初心使命,做自我革命的“标杆”,做勇立潮头的“急先锋”。

  姜学涛(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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