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全链条跟踪,提升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成效
专稿:亳州市谯城区紧盯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注重“事前”研判、压实“事中”责任,做实“事后”督查,全链条督促共性问题前置整改、个性问题精准整改,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
注重分析研判。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对接主管部门、业务股室,按照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的要求研究制定《谯城区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区分问题类别,精准发力、分类施策。确定“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是否合理”“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是否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及时全面”等3个共性问题,逐一提出整改建议。2023年对21家单位进行选人用人检查,反馈问题49个,提出整改意见110条。
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完善谯城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16家联席单位工作职责,促进干部监督信息共享,优化监督工作流程、延伸监督链条、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探索建立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约谈机制,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向被检查单位“一把手”交办问题线索,督促“一把手”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以上率下抓好整改,2023年以来已约谈18人次。向被巡察单位发放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强化跟踪问效。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实行整改进度“周盘点、月调度”工作机制,全过程跟踪掌握整改进度。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分阶段会同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通过审核整改报告、对账查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成效进行实地评估。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提醒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整改时限较长或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按时间节点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知应会,建立干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以制度规范巩固整改成果。
原文链接:https://www.ahxf.gov.cn/Home/Content/1164365?ClassId=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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