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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在行动|“这些建议让企业发展更稳了!”

发布时间:2024-05-2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不仅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8万元,还通过大数据模型比对分析,就公司管理漏洞精准提出建议,今天又为我们送上普法‘大餐’,‘检察护企’让企业发展更稳了!”近日,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成集团”)董事长朱书成再次向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送法进企业的检察官表达谢意。

  龙成集团已连续14年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带动2万余人就业,持续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3月,龙成集团发现司机崔某利用运输废弃铜渣的职务便利,伙同冶炼班长李某12次窃取铜渣14吨,造成企业损失128万元。

  蚂蚁搬家,12次窃取企业铜渣

  该企业只有崔某一人负责将生产过程中的废弃铜渣运至子公司统一销售。后来,负责电解铜冶炼工作的冶炼班长李某在工作中与崔某逐渐熟悉起来。2020年6月,李某了解到崔某拉废弃铜渣不需要登记详细数量时,便萌生了鼓动崔某将废弃铜渣偷运出去变卖的想法。二人商量后一拍即合,并约定了拉铜渣时偷一些出去卖的时间和地点。

  同年7月,崔某利用午饭时人较少的时机,驾驶货车运输铜渣到约定的地点,李某则开着三轮车提前在此等待。随后,二人将企业的铜渣装至李某的三轮车上,装1吨左右后,再由崔某将剩余的铜渣运往子公司,李某则将偷运的铜渣对外销售,二人事后瓜分赃款。

  此后,崔某、李某采取该方式偷运企业废弃铜渣12次,直至2023年9月龙成集团向西峡县公安局报案,持续4年的偷运企业铜渣行为才终止。

  监守自盗,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2023年11月,公安机关以崔某、李某涉嫌盗窃罪移送西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袁子淇审查发现,崔某、李某在侦查环节拒不退缴违法所得,移送审查起诉后,袁子淇耐心释法说理后终于得知了二人不退缴的原因。

  “不是我们不退缴,是听说盗窃达到这个金额会判十几年。我们两家本来就穷,如果掏空家底赔给企业,服刑后家人没有收入怎么生活?”袁子淇反复谈心后,二人才说出了真心话。

  “我们研究后认为,你们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认罪认罚并退赔违法所得,可以从宽处理。”袁子淇讯问时告知二人,职务侵占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二人自愿认罪认罚退缴了违法所得128万元,并取得龙成集团谅解。

  随后,西峡县检察院以崔某、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并提出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并依法判决。

  延伸触角,检察护企促发展

  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不能简单就案办案,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为了更好以检察之为护航企业发展,达到“办一案、助一企、护一片”目标,西峡县检察院积极延伸办案触角,通过做优检察供给,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该院聚焦企业需求,主动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检察官深入企业了解经营发展中的难题,认真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提供法治服务的意见建议,深入讨论企业合规经营问题,向企业发放“法治需求清单”,并通过大数据模型抓取近年来龙成集团所涉案件,针对其管理制度执行不彻底、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充分、部分员工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检察机关履职清单。

  精准把脉问诊后,该院“对症下药”为涉案企业开出了“检察良方”,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员工法治教育、提高纳税意识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合规建设意见,助力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不久前,该院副检察长陈雄送法进企业,为龙成集团职工送去一堂量身定制的法治课,帮助企业提高法治意识和抗风险能力,获得该集团董事长朱书成及职工的一致好评。

  接下来,该院将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继续深耕企业保护,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答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通讯员马志全 乔乔)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5/t20240524_655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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