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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沈河区:多方合力推进盲道除障

发布时间:2024-05-26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当天研判当天整改

  沈阳沈河:多方合力推进盲道除障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金地宸颂小区,对一起督促整治机动车违规占用盲道停车案开展“回头看”活动。检察官现场看到,盲道上已加装多个挡车器,不合理的地桩也进行了规范设置,盲人通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3月18日,沈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金地宸颂小区有多辆机动车长期停放在盲道上,妨碍视障人士出行。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办案检察官发现多辆机动车长期停放在涉案小区正门前的盲道、人行道上,视障人士可能会出现碰撞或摔跤情况,存在出行安全隐患。该院遂于3月28日立案。

  为高效推进案件办理,沈河区检察院邀请交通管理部门、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召开案件研判会,同时邀请沈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沈河区人大代表到会指导。

  研判会上,结合案件情况,各部门明确了监管职责,然后一同前往涉案现场查看。各部门联动执法,在小区物业的配合下,现场联系占道停放机动车的车主,要求及时驶离;要求小区物业对不合理的地桩进行规范设置;小区物业采取加装挡车器等措施加强对机动车的停放引导,避免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影响通行安全。

  “当天研判当天整改,通过法治手段、联合履职扫除盲道障碍,让盲道真正发挥功效,充分保障了视障人士的出行安全!”沈河区人大代表为案件办理效果点赞。

  (记者王玲 通讯员金昱彤 王嘉诗)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23_654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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