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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福田区:一起性侵案被告人获刑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法治课后,她拿起法律武器

  深圳福田:一起性侵案被告人获刑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记者周洪国 通讯员李淑颖 肖欣)未成年人小雨(化名,12岁)被邻居猥亵,三个月后她通过一堂法治课明白自己遭遇了什么,毅然报案,进而起诉追索精神损害抚慰金。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一审有果,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何某系小雨家邻居。2022年7月,何某趁小雨父母不在家,对小雨进行猥亵。小雨大惊之下逃脱,但她不明白何某为何这样做,也不知如何向父母讲述,于是把这件事藏在了心里。

  三个月后,福田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到小雨所在学校上青春期安全知识法治课,法治副校长详细讲解了防性侵等青春期的注意事项,小雨这才知道何某猥亵了自己。法治副校长说“遇到这种事要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求助”,小雨便放下疑虑,告诉了妈妈。小雨妈妈报案,何某很快被抓获。

  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福田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小雨有可能受到心理创伤,遂立刻联系司法社工展开调查。司法社工确认,小雨已经出现明显心理创伤,害怕与外人交往,也无法正常学习,需要持续长期开展心理治疗。但案发后,何某未对小雨作任何赔偿。小雨父母收入不高,难以支付长期的心理治疗费用。为解决小雨面临的困境,承办检察官及时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小雨提供短期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并协助小雨申请司法救助。

  2023年6月,经福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福田区检察院还依法支持小雨起诉何某,追索精神损害抚慰金。近日,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5/t20240516_6542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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