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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要“衷于学、勤于悟、践于行”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指出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学”“悟”“行”,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入心见行。

  衷于学,持之以恒下足“全面学习”功夫,夯实遵纪守纪“思想根基”。“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规党纪知识覆盖面广,只有依靠不断学习才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从思想上重视、正视党纪学习教育,将其摆在工作学习中的重要位置,通过学习明白其精神实质内涵,在学习过程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抓住学习重点,对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剖析学习,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还要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不能仅仅将学习流于形式,抄抄笔记,走走过场,要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学习,避免“一知半解”,要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

  勤于悟,细嚼慢咽下足“全面把握”功夫,筑牢拒腐防变“基础堡垒”。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作案,归根结底是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不强,平时将党纪知识学习仅仅停留于纸面,学习时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从而从无知到“无畏”,最终导致理想信念的严重缺失。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鉴,坚持“凡学皆悟、凡知皆悟”之精髓,始终心存敬畏,自觉用党纪法规约束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要经常性对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省和剖析自己,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思考中巩固信念之基,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在反省中清除思想垃圾,掸去心灵灰尘,不断自我净化,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践于行,躬身笃行下足“全面落实”硬功夫,永葆清正廉洁“公仆本色”。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定纪律,立规矩,为的是能够把理论知识落实于行动、贯穿于实践,做到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让党纪学习教育之“花”结出累累硕果。严守党纪就是要摒弃私心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要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融入为民实践中,牢记“人民至上”的公仆心,肩负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具备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用实际行动把清正廉洁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方面、全过程。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加强自我防范,筑好“防火墙”、念好“紧箍咒”,守好自己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坚持用党规党纪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用群众的期望和意见反省自己,增强抵御诱惑腐蚀的免疫力,慎终如始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敬畏权力、敬畏党纪法规、敬畏人民,自觉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在人民心中树立“党性强、党风正、党纪严”的良好形象。

  陈荣书(丘北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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