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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吏故事 | “留余”者窦垿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与杜诗、范记、孟诗、何书合称岳阳楼“五绝”的窦联作者——清代道光年间的江西御史窦垿,出生于书香世家,为官近40年始终清廉自律、洁身自好,流传下来很多经典事迹。

  书香门第 清廉世家

  窦垿祖籍江南泰川,罗平州西区淑基村(现师宗县淑基村)人,其所在的窦氏家族,为清代滇东望族,他与祖父、父亲三人,更是有着“祖孙解元”之殊荣。

  窦垿的祖父窦晟曾任山西洪洞县知县,且在任期间清正廉洁;父亲窦欲峻历任湖北兴山县、襄阳县、黄冈县、罗田县和安徽黄梅县知县,时有“青天”之称。因自幼受祖父与父亲的影响,窦垿少时便胸怀报国宏志。

  窦垿25岁首次参加朝廷殿试,主考官看到他所写考卷内容,觉得很不错,于是暗示他,想要高中就要对学台大人有所表示。窦垿闻言掷笔呵斥,称考场是选拔人才的场所,不是买卖功名的地方,求取功名靠的是十年寒窗苦读,绝非钱财可以买到,随后便愤然离去。此事被学台大人知晓后,怀恨在心,故意将其状元的成绩降至53名,只赐进士出身。

  窦垿在奉旨查办“许梦兰舞弊案”和“仓场盗米案”时,无私无惧、不畏权贵,顶住压力秉公处理,让违反律法的官员得到应有惩处,也给庙堂之内带去一股清正之风。

  为官低调 忧国忧民

  窦垿年轻时,送家眷到父亲任职的住所。他身上穿了一件贵州产的丝绸棉袍,被父亲看到后狠狠地指责训斥了一番,督促其立即更换上普通的布棉袄,并教导他做人一定要朴实勤俭,将心思放在报国为民上。

  自此之后,窦垿谨记父亲教诲,无论身居何职始终衣着简朴、饮食素淡、低调行事。他任江西道御史期间,有一次从老家返京途中,在贵州一客栈投宿。他在楼下休息时,楼上住进一名即将上任的知县,带着大帮随从招摇过市,不仅将知县灯笼高挂起来彰显威风,还在楼上饮酒作乐、大肆喧哗,严重影响其他旅客休息。窦垿前去劝解,对方却不理不睬、我行我素。跟随窦垿的两名随从建议,将御史灯笼挂出去震慑对方,却被他阻止,觉得没有必要。谁知,不一会,随从拿去打水的盆子就被楼上的人抢走,还故意狂笑讽刺。忍无可忍的窦垿命随从将监察御史灯笼挂出,吓得楼上者连滚带爬来认错。窦垿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对方身为一县父母官,必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绝不可摆官架、耍威风。之后,他让其回家反省,通知当地知府另外派人接任知县。

  窦垿始终秉承忧国忧民的为官之道。在咸丰皇帝登基之初,上疏九条治国策略,史称“条陈九事”,其满腔热忱,可见一斑。

  崇尚“留余” 廉洁自律

  “留有余,不尽之巧以还造物则足以养德;留有余,不尽之福以遗子孙则足以养家;留有余,不尽之财以周贫乏则足以养人;留有余,不尽之言以安天君则足以养身。”

  窦垿曾赠给兄长窦坪一书法横幅,上面仅“留余”二字。面对兄长的不解,他给出了四句释义,不仅将自身领悟儒家修身养性的精髓思想表露无遗,而且也深刻诠释出了自己一生都在努力追求的为人、处世、当官、传家之道。

  因无法适应当时腐败污浊的庙堂环境,窦垿始终遭到其他官员的排挤和诬蔑。在“条陈九事”上疏被咸丰皇帝“呈之不用”“留中不发”后,他彻底失望并愤然告假回乡。

  窦垿此行,不仅带着怀才不遇的惆怅,还有来自身边亲友相继离世的悲伤。在途经岳阳楼时,他第五次登上了这座“天下第一楼”,借景伤情、感怀心事之下,挥毫泼墨写下旷世长联,并将其交给时任四川布政使的知交何绍基。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两江总督曾国荃重修岳阳楼时,请何绍基将此联书写、雕刻后悬挂于岳阳楼上,直至今日。

  “留余”者窦垿,成长于风清气正的书香世家,受祖辈父辈熏陶,胸怀报国济民的远大理想,一生恪尽职守、廉洁修身,以才情履仕途、秉公正救家国,其所展现出的这些优秀品质,对于当下的我们而言,非常值得学习和效仿。而“留余”二字所代表的处世不争、顺其自然、知足常乐、守正律行,也正是我们行走于世、清廉为人的一面镜子,直观而又清晰。(罗平县政协 黄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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