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丨以大数据赋能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校车安全监管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中发现,辖区某幼儿园曾因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校车超员等违法问题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经过初步调查,检察人员发现,虽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
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该院“惠检·润童心”——护航校车安全法律监督模型,从全市教育行政、公安交警等部门调取校车、驾驶人、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数据碰撞比对,筛查出从事校车运营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驾驶人年龄已满60周岁、校车实际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载明的驾驶人不一致等问题。这些“差异项”既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针对存在问题,惠农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份。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8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载明驾驶人不一致的问题,已申请变更校车标牌驾驶人员信息;对1名年满60周岁驾驶人员及时更换,督促责任单位对惠农区20名在职校车驾驶人和校车照管员开展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同时该院向其他检察机关移送线索40余条,助力护航全市校车安全。
下一步,惠农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职能,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管理问题,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消除校车监管盲区,规范校车运营,为未成年人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5/t20240510_869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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