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监督 > 正文

宁夏建立哈巴湖沙漠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基地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微信图片_20240510200857.jpg

  “修复基地建成后,将重点解决沙漠生态脆弱、修复周期长、管护难度大等问题,有力促进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警示惩戒、替代修复实践体验等多重功能,为沙漠生态长期保护建立样本。”4月28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冠旭说。

  当天,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协商决定,联合在哈巴湖保护区设立“宁夏(哈巴湖)沙漠生态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修复基地”。

  据了解,修复基地由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与哈巴湖管理局共建共管,依据各自职能承担相应监督和管理职责,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协同处理好各乡镇村与自然保护区交叉地带植被保护、地界纠纷、越界破坏占用等问题。该修复基地鼓励符合规定的个人和单位投入生态保护和治理工程,对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和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当事人愿意主动承担生态赔偿、修复责任的,可引导其在基地开展修复工作,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或林草行政违法行为人自愿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也可以在基地开展。

  根据案件办理情况,修复工程可以由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提出,也可以由哈巴湖管理局根据自然保护区治理恢复实际需要提出。修复工程完成后,日常养护与巡防,由哈巴湖管理局负责人,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需补强或更新的,由哈巴湖管理局提出意见,两家单位协商解决。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5/t20240510_86956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