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荥阳:检察动态监管涉罪企业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4-05-09
来源: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看着有客户邀请去洽谈合作事宜,王某不停叹气:“违法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我和客户见不上面,怎么谈合作呢?”近日,他的烦恼被深入企业走访的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了。
王某是荥阳市某大型农业合作社负责人,从事蜜蜂养殖和蜂蜜销售工作20余年,与省内外230余户蜂农成立合作社,产品供应至北京、上海等多地制药企业,目前在郑州市区开设10余家产品专卖店,因涉嫌过失犯罪,被采取非羁押措施,按照相关规定,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能离开居住地。荥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王某所在的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经营活动几乎停滞,其作为负责人,只能通过电话对外联系业务。
“只要不脱管、漏管,我们应积极为王某洽谈合作创造条件。”在荥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伟支持下,主办检察官启动了必要性审查、社会危险性评估、公开听证等程序,在充分论证、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建议相关执行部门批准王某外出洽谈业务,以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同时共同做好其外出经营期间的动态监督管理。
近一段时间,在王某的努力下,企业经营状况稳步向好。荥阳市检察院经回访发现,王某在外出经营活动期间,自觉接受监管,未出现违规违纪等监管风险。
“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在致力于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充分践行检察担当,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单位犯罪负责人减刑、假释专项监督,对于符合条件的,推动依法减刑、假释,让涉罪企业负责人更快回归社会,恢复生产经营,为民营企业合法良性发展保驾护航。”荥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宋君华说。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dt/202405/t20240506_644999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