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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不”问题为党纪学习教育精准“开方”

发布时间:2024-05-09 来源: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明确,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三不”问题精准“开方”,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绷紧“思想弦”,破解对党规党纪“不上心”问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缓一尺。”对党规党纪“漠不关心”,实际上是思想上滑了坡,对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缺乏基本的敬畏。这样的干部,一不小心就会“越轨”,甚至走上“不归路”。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的深刻道理,从思想上提高对学习党规党纪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将党规党纪置于头顶,作为一切行动的“标尺”,防止因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而“栽跟头”。

  常燃“学习灯”,破解对党规党纪“不了解”问题。“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如果不知纪学纪,那么就难以干成事业,反而容易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让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入脑入心。

  答好“应用题”,破解对党规党纪“不掌握”问题。“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运用,对于党纪学习教育来说,不仅要掌握其中的精髓要义,更要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深学细悟的基础上注重成果转化,坚持用党规党纪指导工作和生活,善于用党规党纪剖析身边的“反面案例”,强化自我革命和自我警示,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褚江韬(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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