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高层动态 > 正文

曹建明: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12月2日,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正义网记者程丁摄

  

  ◎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物质基础,也是推动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柱。

  ◎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务保障工作,必须强化依法理财、绩效管理、智慧检务保障思维。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不断提升检务保障工作能力和水平。

  ◎检务保障工作要优化工作布局,形成以经费保障为龙头,以科技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翼,以强化内部审计和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为抓手,以检务保障信息平台为支撑的检务保障大格局。

  ◎检务保障工作要以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为导向,突出保障司法办案需要,突出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需要,突出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突出保障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需要,突出保障基层基础建设需要,切实增强保障实效。

  正义网合肥12月2日电(记者王治国王地)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会议今天在安徽合肥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军致辞。曹建明强调,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物质基础,也是推动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支柱。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司法改革要求,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曹建明指出,在检察工作总体格局中,业务工作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检务保障是基础,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密不可分。党中央对司法机关的保障建设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着眼于更好地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专门部署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改革措施。习近平总书记也专门对这项改革提出要求。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尤其是深化检务保障改革指明了方向。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检务保障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持把检务保障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全局中谋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检务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务保障能力建设,优化工作布局,推动形成以经费保障为龙头,以科技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两翼,以强化内部审计和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为抓手,以检务保障信息平台为支撑的检务保障大格局,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夯实基础。

  曹建明强调,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认真研究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要加强理论探索,认真思考检务保障工作中一系列宏观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务保障制度。要积极推动检务保障工作理念创新,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要强化依法理财思维,把预算工作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龙头”,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不断强化预算的刚性;探索建立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规范各项经费开支范围、标准与报销程序等,杜绝“舌尖浪费”,控制“外出花费”,实行“阳光消费”。要强化绩效管理思维,各级计财部门和办案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找准业务开支的重要节点,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要强化“智慧检务保障”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以电子检务工程为依托,大力加强检务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智能办公、智能服务、智能监管、智能决策水平,增强检务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

  曹建明强调,检务保障工作事关每一项检察工作的成效,事关每位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要以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为导向,从五个方面着手,突出检务保障重点,攻克检务保障难点,切实增强保障实效。一要突出保障司法办案需要,强化论证、编好预算,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投入;善于运用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统筹运用资金的能力,努力满足司法办案的基本需要。二要突出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需要,密切关注各项改革的部署和进展情况,从改革谋划阶段就认真分析测算各项改革对经费、装备和后勤管理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加强保障支持,切实做到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检务保障就同步跟进到哪一步。三要突出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主动争取把电子检务工程纳入当地“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为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应用、管理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四要突出保障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需要,从资金安排、装备配备、科技手段上加大检察教育培训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建设,支持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培训师资队伍、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加大对理论研究、智库建设的支持力度。五要突出保障基层基础建设需要,加大对基层检察院尤其是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加大对检察援藏、检察援疆和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曹建明指出,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重要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推进这项重大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务保障工作体制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敢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改革的前瞻性、预见性,积极推动从分级保障到分类保障与“分省保障”相结合的体制性转变。要加强协调,结合检察工作发展和司法改革推进的实际,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的支持,依据法律制度和政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要细化措施,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经费保障标准,坚持经费保障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向经济困难地区倾斜。要明确责任,最高检要发挥顶层设计的引领、规划和指导作用,省级院要充分发挥改革中坚作用,各试点地区检察院要细化实化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经费保障方案,确保改革方案落地生根。

  曹建明指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检务保障工作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检务保障工作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带头学习检务保障各项政策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适应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检务保障机构职能定位,高度重视会计、审计等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建设一支素质能力过硬的检务保障队伍。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检务保障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督制度机制。要把深化检务公开的要求落实到检务保障工作各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确保检务保障队伍风清气正。

  王学军在致辞中说,近年来,安徽省委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在优化发展环境、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惩治腐败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坚持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试点,改革效应正在逐步释放。坚持司法为民,开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加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推动多起错案依法得到纠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惩防并举,扎实做好预防调查、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工作,依法查办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打牢基础,大力推进保障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检务保障工作取得新的进步。这次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会议在安徽召开,给我们提供了十分难得的学习机会。我们将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标杆、优化服务、创新管理,扎实做好新时期检务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对全国检察机关100个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200名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常韧主持会议。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出席会议。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计划单列市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的分管领导和检务保障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全国人大代表李秋喜、朴广钟、李泽林、吴光纯、花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审计署、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gcdt/201512/t20151203_172328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