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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西藏检察:守好山水林田湖草沙冰 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29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西藏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白皮书(2021-2023.06)》,介绍三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格桑旺姆介绍三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保护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西藏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西藏的生态环境,对于推动青藏高原可持续发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球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意义。”格桑旺姆介绍,全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区党委、最高检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具体安排,紧紧围绕“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目标要求,深入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决定〉》,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从源头治理角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创造良好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2021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累计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案件53件114人,依法批准逮捕32件73人;累计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案件119件289人,依法提起公诉85件194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7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0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83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857件,提起诉讼41件。

  

  聚力筑牢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与四川、云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市签署《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牵头与周边5个省(区)检察院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推动筑牢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恢复生态投入3625.4万元,清理垃圾6.5万吨、恢复河道1172公里、恢复污染水域312亩,保护被违法占用、破坏、污染的林草地、湿地、耕地、土地7725亩,补植复绿6338亩。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陈坚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区检察机关以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治责任,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亚洲水塔保护”专项活动,巡河100余次,受理线索308件;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废弃农用薄膜“白色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等,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篇章。

  

  依法保护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助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在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35个林草局(保护区管理局)设立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建立补植复绿基地10个,深入开展“金沙江流域西藏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守护‘高原精灵’黑颈鹤”等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一体化生态检察新模式。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旭东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坚守自然资源和耕地保护红线。全区检察机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上下联动,加强与相关单位履职互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行政机关环境监管和行政处罚措施履职不到位的法律监督力度。对于经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仍未实现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目的的,通过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保护西藏珍贵土地资源,守护青藏高原耕地保护红线。

  

  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强化检察一体上下联动,深化跨系统、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充分发挥系统内部一体化办案优势,增强办案合力,完善“四大检察”综合研判机制,以多重监督增强执法办案的“三个效果”。

  

  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与普法相结合,抓好主流媒体阵地的“正能量”输出,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平台,在重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大普法力度,并向人民群众讲解反映相关线索的具体途径、步骤等,增强群众参与度。适时向社会通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办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最高检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聚力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办案理念,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借助“外脑”破解专业性难题,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精准、高效办案。强化数字检察赋能,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力度,提升研判“数据”能力,实现精准监督。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全方位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进一步汇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合力。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xwfb/202309/t20230906_59259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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