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云南最美检察人物”候选人——红河州检察院普劼
发布时间:2024-05-05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她是普劼,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副处长。从检21年,她从事过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工作,常年奋战在办案一线。
她是一名勇挑重担、常年奋战在办案一线的“女汉子”。在侦监岗位上,主办了王某某等10人涉嫌贩毒800余克、陆某某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大要案,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办理各类批捕案件122件147人,所办案件无一错捕、漏捕。虽然办理案件多,但她对每一起案件、每一项事实、每一个证据都细审查、严把关,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不枉不纵,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她是一名以民为亲、扶贫助弱的群众心结解铃人。无论面对怎样的群众、面对何种矛盾纠纷,普劼总是以民为亲,认真倾听、真诚解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诚恳的态度、苦口婆心的讲解、不厌其烦的疏导,打消群众的疑虑,取得信任、化解矛盾。2015年以来,带领红河州两级院控申部门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家属136人、发放救助金123余万元,2016年控申工作业务考评跃居云南省第三,红河州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被云南省检察院推荐表彰“全国文明接待室”。
她是心地善良、资助贫困学子的暖心姐。这些年来,普劼一共资助了5名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帮助他们完成了学业。她常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做了力所能及的一点小事,奉献一份爱心,为刻苦求学的孩子交上学费、解除燃眉之急,我也从中感受到了快乐。”
多年来,她先后获得“全省先进检察人员”“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先进个人”“全州检察机关十佳侦查能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1704/t20170426_220578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普劼: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热门资讯
-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以不...23-12-15
- 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书记...22-06-17
- 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全国...21-11-12
- 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违...24-06-04
- 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平市...23-11-03
- 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报~...21-11-10
- 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中省...23-11-03
- 《〈实践论〉〈矛盾论〉精...21-08-21
- 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力人...21-11-09
最新加入
- 悟延安精神 为人民服务24-11-28
- 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24-11-28
- 联动履职 共同守护河畅民...24-11-28
- 利剑护蕾|检察官“跨界”...24-11-28
- 检察日报:守好“钱袋子”...24-11-28
- 检察日报:以立案监督为抓...24-11-28
- 四川省检察院成功举办第二...24-11-28
-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昌都市...24-11-28
- 天水:召开“检护民生”专...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