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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劼: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云南省红河州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副处长普劼,从事检察工作21年,先后干过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工作。多年的一线工作,她察微析疑、与嫌疑人斗智斗勇;埋首案卷、栉风沐雨,不知疲倦地奔波在提审路上;亲情接待、侠骨柔肠,不求回报地资助5名贫困学生。大家都说,云南省“先进检察人员”和“检察机关控申先进个人”及红河州“检察机关十佳侦查能手”这些称号,她当之无愧。

她是女汉子

2011年,普劼担任红河州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立案监督科科长。虽是一名女性,可办起案子来,她雷厉风行,胆大心细。她曾亲自驾车到13个县市看守所提审,“工作量这么大,我们都不一定吃得消,她真是‘女汉子’。”处里的男干警这样评价她。

在侦监岗位的4年时间里,普劼先后办理提请批捕案件122件147人,是处里办案最多的人。虽然办理案件多,但她将每一起案件都办得扎扎实实。

2012年,普劼主办了王某等10人涉嫌贩毒案,在红河、文山、大理造成较大影响的陆某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这两起大案,每起案件的卷宗都有10多册,案情复杂。

面对巨大的压力和繁重的任务,普劼一头扎进案卷,在认真审查该案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主动协调沟通,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和固定关键证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她不知跑了多少路、打了多少电话、流了多少汗,可她毫无怨言。

最后,检察机关依法批捕了这两起案件的所有犯罪嫌疑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第一道关口。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作的每一个决定,都事关当事人的自由、生命和财产,必须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谈起侦查监督工作,普劼深有感触。

申诉人心结的解铃人

2015年9月,普劼被安排到控告申诉处担任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一天下午,一对年过八旬的老夫妇因儿子交通肇事一案前来上访。虽然该案已经红河州检察院民行处提请云南省检察院抗诉并获改判,但二老仍不满意。普劼一边耐心地听取他们的诉求,一边讲政策、讲法律、摆事实、说道理,慢慢安抚他们的情绪。

晚上7点,普劼从食堂为他们打来了热腾腾的饭菜,边吃饭边继续做思想工作。看到普劼自始至终都认真地倾听,不厌其烦地解释,老夫妇情绪开始慢慢平静下来。走出接访室时已是晚上10点钟,普劼又开车把两位老人送回20多公里外的住处。两位老人被她的真诚和关怀打动,也接受了案件的处理结果。

普劼说:“申诉人心里的苦不是只言片语可以说明白的,不管他们来访多少次、信访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我们都要成为他们宣泄的垃圾桶、心结的解铃人。”

在接待胡某等5名被害人家属来访案件中,普劼了解到胡某的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无法外出工作的他,不仅要照顾残疾的大女儿和尚在读小学的二女儿,还要照料长期身患重病的父亲。

面对走投无路的胡某,普劼告诉自己:一定要尽最大可能去帮助他。普劼与同事们来到了100多公里以外的胡某家中进行实地探访、调查家庭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具证明,积极向云南省检察院请示汇报。经过努力,最终为胡某一家成功申请到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

“要不是检察院、要不是检察官,我们这一家人真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在救助金发放现场,胡某含泪向普劼鞠躬表示感谢。

2015年以来,在普劼的带领下,红河州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寻找涉诉特困人员,已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家属136人、发放救助金123万余元。

传递爱心,也是一种公平正义

“是普劼姐姐的资助,为我那颗渴求知识、追求梦想的心插上了翅膀。”小龙谈起普劼对他的资助,满是感激。小龙是来自元阳县山区的一名哈尼族学生,品学兼优的他由于家里经济困难,一度对未来失去信心。一次偶然的机会,普劼得知小龙的情况后便开始资助他,她也因此开始了捐资助学的历程。

如今,小龙已大学毕业,成为蒙自市统计局的一名统计师。2017年春节前夕,小龙带着怀有身孕的妻子来到普劼家中,他告诉普劼:“在我人生最困难最关键的时期,你给了我帮助,这份恩情一直激励着我努力前行。”

小龙还表示,现在他也在资助一名贫困学生,希望将这份爱心传递下去。

这些年来,普劼一共资助了5名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她常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也从中感受到了快乐。”

“非常感谢您给予我的帮助,这笔宝贵的钱使我家里的经济困难得到缓解。您把曙光和希望带到了我们身旁……”受到普劼资助的贫困学生小兰在感谢信中这样写道。

“我没想过他们给我什么回报,只希望他们将来有能力了,也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也是一种公平正义。”谈起捐资助学的初衷,普劼这样说。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1710/t20171025_22057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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