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廉政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廉政内参 > 正文

昆明“盘龙模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昆明盘龙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不断探索创新,始终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为使命,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涉法未成年人,真正“弯下腰”耐心做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逐步形成了具有盘龙特色的工作模式。盘龙区检察院多次荣获“云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昆明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先进集体”等称号,去年被评为“全国未检优秀团队”。

早在2000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就从起诉科专门抽调2名女性检察官成立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少检组”,开始了办案专业化的探索。2002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公诉科,负责未成年人公诉案件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工作,正式开启了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历程。

去年,在成立未检专门机构的基础上,检察院又在办案力量紧缺的情况下,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构设置,将原公诉二科案件受理范围缩小为只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其他大量普通刑事案件分流到其他科室办理,实现专门机构以及专人专办的制度。

2013年,盘龙区检察院受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首例校园暴力案件,12名未成年在校学生在校园内聚众斗殴,造成其中一名学生死亡、一名学生轻伤。

盘龙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时,对家庭困难的未成年受害人给予2万元刑事司法救助款,并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同时,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全部12名户籍地不在本市的嫌疑人全部附条件不起诉,体现同城待遇,也实现了未成年人“双向保护”。

近年来,在司法分流试点实践中,盘龙区检察院还引入社区矫正概念,探索通过社区服务令的方式矫正、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随着在实践中不断积累,逐渐形成了司法专业化、资源社会化“两条龙”最新工作理念,并建立了配套的委托专业社会人员进行维权帮教、跟踪回访、心理干预等工作机制。

回顾盘龙区检察院16年未检工作的发展历程,从零开始到百花齐放,“盘龙模式”已成为与“海淀模式”“长宁模式”等并驾齐驱的全国先进典型。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1709/t20170904_220453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治网 lz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