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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双台子丨家门口的听证会,检察院的暖心事

发布时间:2024-05-04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一张茶几,几个板凳,近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一起来到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刘某某的家中,举行了一场简易的公开听证会。

  

  

  

  2022年8月,刘某某因琐事与陈某发生口角,被其打伤,造成多处轻伤二级。在该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意外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拟对陈某作不起诉处理。

  

  “被害人刘某某目前的生活状况怎么样?情绪是否稳定?”该院检察长张树军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刘某某在案发后没有得到赔偿,基于其家庭生活本就困难的现实情况,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

  

  控申部门经审查后了解,刘某某被打伤后至今未愈,后续还需要多项治疗,且本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重重医药费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

  

  考虑到刘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检察机关将听证会“搬”到了他的家中。听证会上,检察长耐心释法说理,表示根据刘某某目前的生活状况,拟对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听证员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刘某某也当场表示不再信访。

  

  “检察无小事,事事关民生,要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的能动履职中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张树军表示,这是双台子区检察院首次以“上门听证+简易听证+司法救助”的方式开展控申工作,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后会继续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新模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302/t20230220_40073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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